男子乘车不戴口罩,经提醒后,不仅对乘务管理员恶语相向还动了手,在警方对其作出行拘5日的处理后,乘务管理员将该男子告上法庭索赔。
孙某是北京某路公交车上的乘务管理员,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上车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就在2022年2月11日17时许,乘客赵某上车时未配戴口罩,且不听孙某建议,两人随即发生冲突。
孙某回忆事发过程时称,明显带有酒气、言语不清的赵某上车后并没有佩戴口罩,“提醒后,他一直找不出口罩,我就问‘你有没有口罩’”,孙某说,对方听完就开始骂骂咧咧。
“你怎么骂人呢?你必须把口罩戴上。”说着,孙某走过去用手指着乘客赵某。就在此时,赵某开始扯孙某的衣服,一遍掐脖子一边推搡着,车上乘客纷纷劝阻。几分钟后,赵某坐定翻出口罩戴上。两站地后,气不过的赵某再次站在车厢里约架。孙某说,“他让我下车跟他打架。”此过程中,车辆已无法正常行驶,在众人劝说无效后,只得报警。
最终,赵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事后,因颈部挫裂伤休养三天无法上班的孙某认为,赵某的行为对他的身心造成伤害,虽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但未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010元。
在庭审中,赵某称当天喝了三瓶啤酒,“我知道骂得很难听,骂的什么记不清了,后来孙某用手指我,我觉得不礼貌,就用手掐了他的脖子。”赵某称,因当时看他和孙某在拉扯理论,司机怕出危险就停车了。自己的行为使得乘客无法正常乘车,公交车无法正常行驶,后来乘客全都下了车,民警也到了现场。
赵某当庭向法官表示,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庭外和解,已给付孙某2000余元,法官从孙某处也确认其已收到钱款,不再追究孙某的责任,并撤回起诉。
法官韩龙表示,此次事件是在车辆未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针对的不是司机而是乘务管理员,没有出现抢夺方向盘的情况,因没有威胁到公共安全,所以不对其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
他提醒,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的场所,佩戴口罩既是保护自己又是保护别人,在与他人发生口角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好及时报警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