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农民工正在逐步告别建筑工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发文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一些在工地干了一辈子的农民工不解:“我还干得动,为什么不让我继续干下去?”一些农民工表示支持:“年纪大了,反应慢了,一旦出事,对家庭就是致命打击。”(3月18日《工人日报》)
让超龄农民工告别建筑工地,无论从加强劳动保障还是从维护养老权益的角度看,都体现了城市温情。国家统计局2021年4月30日公布的《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平均年龄继续提高,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38.1%。超龄农民工留在城市继续寻找工作,不是源于“闲不住”,而是因为“不能闲”。迫于养家压力,他们不仅操心自己养老,还要帮子女“养小”。此外,孩子婚礼钱、房贷、车贷等都驱使这些本该颐养天年之人,去干那些劳动条件艰苦、强度较高的活,由此带来的则是生存难、就业难、权益保障难的困境。清退超龄农民工更要解除其后顾之忧。
解除超龄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一方面要结合乡村振兴,让愿意回乡的农民工回乡,一方面要结合城市社区15分钟生活圈建设,让愿意留在城市的农民工通过为社区提供服务满足其生活养老需求。
就超龄农民工回乡而言,当务之急亟须解决的是异地养老保险的转移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在参保地缴费满10年的,可以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但一些地方落实力度还不够,农民工仍然不能把养老保险转移到家乡。一些农民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0年,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时,只能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养老保险基金不转移,这就让很多超龄农民工想回家乡而回不去。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建议解决异地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鉴于当前各地规定不统一,急需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法律规定。
如果解决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一些超龄农民工就可以回到家乡,通过乡村产业、旅游服务等方式实现再就业。随着乡村振兴的发展,在移风易俗方面解决好彩礼等问题,减轻他们为儿女攒钱的负担。在养老问题上,通过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助性养老”等举措,也可以让他们养老更实惠。
就超龄农民工回乡而言,当务之急是解决特殊劳动关系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使再继续工作也不再形成劳动关系,只能是劳务关系。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更积极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双方之间用工情形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按劳动关系特殊情形处理。劳动者请求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如果落实这些措施,可在相当程度上解除超龄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各地需要像江苏这样加快制度创新,同时以超龄农民工再就业作为优先保障措施,根据他们实际情况,以社区15分钟生活圈为主导,提供保安、保洁、园林服务、物业服务以及他们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等相对较轻松的工作,增加超龄农民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文/丁慎毅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