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乐山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跨多省市长期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查获野生中华蟾蜍33.3吨(22.9万余只),液体蟾酥16斤,野生蛇类活体及烘干蛇饼7200斤(20631条),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乐山市五通桥区杨某、犍为县周某长期从多名“中间商”处非法收购中华蟾蜍、蛇等野生动物,囤积到一定数量后,再运输出售至成都等周边地市加工出售,最终流向广东、江苏等多个省份的药厂或餐馆。
因案情重大、情节复杂,乐山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对案件进行长期侦查,并获得杨某和周某与成都下家进行交易的准确信息。专案组兵分两路,2021年6月30日凌晨3时许,第一路民警在高速收费站成功挡获准备到成都送货的杨某车辆,现场查获野生中华蟾蜍2600余斤(8640只),各种蛇类160余斤(158条)。6月30日上午8时许,第二路民警成功抓获准备“出货”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并在其家中现场查获各种蛇类140余斤(119条)。
经过突击审查,办案人员在成都新都区一养殖合作社,成功将准备“接货”的犯罪嫌疑人万某等三人抓获,现场查获野生中华蟾蜍57000斤(216005只)、活体蛇类1000斤(630条)、风干蛇饼6100斤(19624条)。
经查得知,自2021年3月以来,万某等三人合伙承包养殖合作社,以驯养繁殖为掩护,对外大量非法收购野生中华蟾蜍、蛇等野生动物,雇请工人将蟾蜍提取蟾酥作为药材销售,提取完的蟾肉装箱作为食品销售,将蛇类宰杀、烘干后出售蛇胆及蛇制品。
由于“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相应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对案件定性、定量缺乏相应标准。初战告捷后,针对新罪名认定问题,经反复研讨,专案组确定了“向上打到田间地头,向下打到餐桌药厂”的侦查思路,并展开行动。最终,全案形成源头端农户非法猎捕、中间商非法收购加工出售、终端流向餐桌药厂供人食用的完整闭环。
文/戴佳佳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