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2月15日消息,针对网民反映“被开发商唆使假离婚骗取银行贷款,结果办理首房首贷时签合同未果,开发商不同意退还定金和首付款”的留言,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5日回复称,网民虽与楼盘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签订了认购书,属于合同性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网民1月28日在人民网向重庆市市长留言,投诉瀚林学府开发商唆使购房人假离婚办理首房首贷。其称,我们2021年12月12日到瀚学融府售楼处看房并询价,我们明确告知资金不足无法首付四成。置业顾问让我们首付三成,写一个人的名字,假离婚首房首贷,并且承诺会帮我们做假证。
这位网民称,对方在明知我们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忽悠我们在12月14日缴纳了5万定金。由于我们资金不足,约定12月29日前先支付二成首付款,1月15日付足3成。其间,12月29日我按照约定前往,发现房子规划与宣传不符,要求退款。开发商不同意并于12月30日致电愿意整改。12月31日,我们又前往协商整改未果,最终换房。当时支付了两成首付款32.5万,并重新协议,约定1月20日付足三成并签订购房合同。
上述网民称,1月20日,我们前往售楼处签约。置业顾问说需要跟银行预约,导致签约未果,且假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跟征信信息更新时间冲突,合同本月办理不了。目前,我们明确了解到假离婚骗取银行贷款是违规违法行为,不愿再继续犯错购买房产,于是跟开发商协商退还5万定金和32.5万首付款,但开发商迟迟不愿回复。我们有证据证明该情况属实,并非虚假投诉,希望替我们主持公道。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15日回复称,关于“购买了融创瀚林学府要求退款”的留言收悉。经查,您与该楼盘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开具了相关收据,签订了认购书,属于合同性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经联系你们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无法为您申请退款相关款项,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下一步,将督促该公司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解释相关问题。并及时有效解决消费纠纷,落实好市场主体责任。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