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保委日前对快递单上出现了二维码小广告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扫码进入后要么是广告,要么是以“奖品”为名推销各种来路不明的借贷、理财产品,看似是“福利”,实则是忽悠人的圈套,还隐藏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北京青年报记者此前也曾调查快递面单广告,发现其来自于快递单打印模板。
安徽省消保委于2021年11月11日到2021年12月25日,对1111份来自申通快递、圆通速递、中通快递、百世快递、韵达快递、顺丰速运(含丰网速运)、中国邮政速递(EMS)、极兔速递等快递公司的快递单样本进行测试、统计和分析,安徽省消保委发现:
半数以上的快递公司快递单含“广告”,数量占六成以上。
在各快递公司自有样本含“广告”快递单比例的调查中,可以看出:“广告”比例最高的是百世快递,八成以上的快递单都有“广告”;其次是极兔速递、韵达快递、圆通速递、申通快递,七成以上快递单都有“广告”;第三梯队是中通快递,六成以上快递单有“广告”。这意味着,消费者网购时常接触的快递中,半数以上的快递公司发出的包裹快递单上都有“广告”,且含“广告”快递单占比均在六成以上。
“广告”相对较少的是顺丰,98%的快递单都没有“广告”,且有“广告”的快递单均来自其旗下品牌“丰网速运”,“广告”占比不到2%。其次是德邦、京东部分,90%的包裹都没有“广告”,“广告”占比不到10%,且有“广告”快递单均来自德邦快递,在京东的快递单上没有发现“广告”。
安徽省消保委在对快递单“广告”来源调查时发现,快递公司、购物平台和菜鸟互相推诿。
各大电商平台认为“广告”来自快递公司;各大快递公司反映初始快递单是空白的,没有任何“广告”,快递单中的“广告”是在卖家打印环节产生,所以问题在电商平台或卖家,与他们无关;菜鸟方面表示菜鸟上门取件包裹上是没有“广告”的,电商平台卖家发出的包裹,都是卖家与快递公司直接合作的;驿站工作人员及快递小哥反映存在“广告”的快递单是从各电商平台流出的,他们打印的快递单中不含“广告”。
根据调查小组实地走访调查,快递单“广告”是在“商家使用各平台打印软件打印快递单”这个过程中产生的。调查显示,在样本较多的快递单中,除了极兔、顺丰快递单之外,调查人员在申通、中通、圆通、百世、韵达、中国邮政(EMS)快递单上都看到过“本包裹由菜鸟提供智慧技术支持”或“菜鸟携手快递公司”字样。
安徽省消保委认为,快递单“广告”印制的位置是在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单上,如果没有快递公司允许,并且提供这样的“广告位”,这些“广告”又怎么能出现在印有快递公司logo的快递单上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权利人明确同意,不得以传单、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生活安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安徽省消保委认为:不管“广告”发布方是谁,未经消费者同意,都不应该在给消费者的包裹上推送“广告”。快递公司有义务、有责任在为消费者提供包裹运输服务过程中加强管理,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推送广告。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