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报告介绍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出屡审屡犯现象初步得到遏制,追责问责7700多人。
报告说,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有关地区和部门制定修订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屡审屡犯现象初步得到遏制,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报告介绍说,《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949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7194个、382个、1373个。截至2021年10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6821个(占95%)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318个(占83%)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
报告指出,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中央财政收回结余资金等32.88亿元,中央部门和单位通过加强全口径预算和资金资产管理等整改784.45亿元,有关地方通过追缴或盘活资金、调整账目等整改1681.45亿元,有关央企通过调整账目、清收不良资产等整改1512.68亿元,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清收贷款、调整贷款分类等整改1.32万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435项,追责问责7700多人。
报告列举了一些具体领域的整改情况。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已整改1.31万亿元,完善制度265项,处理处分4291人。
关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方面的问题,已整改37.61亿元,完善制度48项,处理处分2人。
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已整改530.64亿元,完善制度235项,处理处分32人。
关于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报告说,对审计移送的192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立案查处。
报告还总结了此次整改的部署情况,表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周密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各类监督相互贯通,审计整改合力初步形成。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