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位家长的期盼,但这个“虎爸”的教育方式却有点激进,无奈之下,孩子母亲只能向法院“求援”。近日,建邺法院处理了这起因家庭教育方式失当引发的纠纷:禁止被申请人毛某对郑某、小明、小佳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来,司法实践中应用更多的是夫妻间的家庭暴力,像个案这样因为家庭教育方式失当而申请并获得支持的,恐怕还是首例。
本案中,被申请人虽并未对孩子肉体上造成严重的损伤,但存在长期辱骂、贬低孩子进行精神侵害的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这种落后的粗放式教育方法,严重影响孩子心智的健康发育。被申请人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用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向孩子教授大量知识,这一做法不仅没有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还起到了拔苗助长的负面效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全面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
个案真正的看点是家长教育孩子权利与孩子权益、教育出发点与方式手段之间的合理合法的界线,教育孩子是家长的权利,重点孩子学习的培养出发点也不错,但关键是如何做到合理有度。正所谓过犹不及,没有尊重意愿,超越了孩子年龄阶段的心智与能力,采取一些强制手段,出现打骂行为,再良善的出发点,最终带给孩子的都是伤害。反过来讲,任何给孩子带来伤害的教育,哪怕出发点再正当再合理,都是违法的,一旦这种行为具有持续性并对孩子身心造成连续伤害,都属于家庭暴力。
从这个意义来说,个案的保护令是对“虎爸”们的警示。虽然逼着孩子学高数的“虎爸”相对比较极端,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着相同“起跑线”焦虑,逼着孩子学这学那,不断给孩子增加学业压力,其实有一定的普遍性,也一直被广泛诟病。如何纾解家长焦虑,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失为其中的一个途径,即在家长对孩子教育方式、手段设置一个防害的“兜底”界线,避免家长出现过激行为。
当然,保护令制度是一种保护手段,能够用得起、用得好,关键还是要让家庭暴力走出“家务事”的窠臼,特别是孩子的教育,关涉父母的监护权利,如何在正常与过当之间准确把握,恐怕还要有更多来自学校、社会的积极干预。
文/木须虫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