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男子企图通过网络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谋取利益,没想到刚开始售卖便被警方发现。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2月3日获悉,近日,北京昌平警方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收缴非法烟花爆竹90余箱共800余公斤,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新到一批烟花爆竹,要的抓紧,马上停货了。”11月下旬,昌平警方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网络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掌握线索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并锁定了违法人员的几处藏身地点。经过连续三天摸排走访,信息研判,坐落在十三陵镇的一处大院进入民警视线。
昌平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会同十三陵派出所民警在对该大院进行检查时,发现一男子从大院房屋内搬出两箱东西,仔细一看箱子上均印有烟花爆竹的图案。时机成熟,民警主动出击,将正在搬运烟花爆竹的男子张某(男,24岁)查获,并在大院两间房屋内查获大量非法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90余箱,800余公斤。
据张某交代:年关将近,其为谋取利益,便心存侥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准备存储在自家大院内乘机售卖,未曾想刚准备开始售卖就被警方查获。
目前,张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昌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现场烟花爆竹均已被昌平警方依法收缴。
据了解,入冬以来,昌平警方共破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2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10余箱,共计1000余公斤。
据了解,此前,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要求:
一、昌平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予以处理。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区政府有关部门将进行严厉打击。
四、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昌政发〔2021〕4号)同时废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