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郭某为了在饭店“白吃白喝”,竟三番两次往火锅里涮虫子,索要“治疗赔偿”。11月29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获悉,该男子近期再次“作案”,嚣张“索赔”时,引起店家怀疑并报警。经民警询问,男子才老实交代,“这是我刚从门口草丛里抓的。”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拘。
据了解,近日朝阳公安分局常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饭店报警称,一位顾客在菜里吃出了虫子,要求赔偿,但店方怀疑虫子是顾客自己放入菜中的。于是,派出所立即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当民警抵达现场时,只见饭店工作人员正和顾客郭某争执得面红耳赤。
民警经与双方沟通,了解到顾客郭某在涮火锅时,不想竟在菜里吃出了虫子。
郭某当即叫来饭店服务人员,控诉店方的火锅不卫生,自己作为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伤害,要求店方赔偿。在店方表示愿意打折后,郭某某仍拒绝结账,并称权益受损不是打折可以赔偿的。
民警一方面安抚双方情绪,一方面详细询问了双方有关细节,并立即着手开展调查。
经民警细致观察了郭某所说的从菜里吃出来的虫子,是被人们称为“潮湿虫”的鼠妇。鼠妇常年生活在阴暗、潮湿的角落中,极少出现在新鲜干净的肉、菜里,更不会出现在火锅周边这种温度较高的区域中。
这种反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民警仔细查看了店内监控,发现郭某在就餐时曾将手放进衣兜,而后从兜里掏出什么东西,并假借拿盘子将其顺势放在锅内。随后,郭某继续若无其事地吃饭、夹菜。过一会儿,发现无人关注自己后,便从火锅里将之前放入的东西捞出,搁在盘子里。
两相印证,民警推测虫子出现在菜里绝非店方的失误,而是郭某有意为之。
在民警询问下,郭某只得老实交代,“这是我在店外草丛内抓住虫子、故意投放在饭菜里的。”并坦白这样做是为了达到逃单、吃“霸王餐”并趁机勒索店方的犯罪事实。
通过调查,民警还发现郭某曾与多家饭店的工作人员有过联系,且有收到店方转账的情况。民警断定郭某并非首次作案,经过进一步调查,原来在此之前,郭某还曾以相同手段向其他店方表示自己从菜里吃出虫子吃坏了肚子,要求对方报销医药费。
审讯中,郭某交代自己以前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种谎称菜里发现虫子从而吃到“霸王餐”的案例,便想到了用同样的方式作案,期待着不仅能白吃白喝,还能趁机勒索饭店一笔。于是,今年以来,其先后6次以这种方式向一些饭店、餐厅要求免单,并索要所谓的“治疗赔偿”。现郭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朝阳公安分局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郭某这种行为,绝不是简单的贪图小便宜,而是严重触犯刑法的违法犯罪。饭店方面如遇到此类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切莫因为怕麻烦、担心影响等原因而答应对方的无理要求,从而使违法分子更加有恃无恐。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