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优酷诉快手短视频侵权《冰糖炖雪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优酷胜诉并获赔46万元人民币。这是影视行业短视频侵权案件中赔偿金额较高的判例,具有标志性意义。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快手平台具有主观过错,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未采取预防和制止的合理措施,使涉案作品在其平台持续传播,构成帮助侵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冰糖炖雪梨》自2020年3月19日起在优酷播出,浙江、江苏卫视同步播出。优酷拥有该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在上线当天通过权利预警函邮件方式通知快手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对侵权信息予以主动屏蔽,避免出现侵权行为。但开播次日,通过快手APP搜索“冰糖炖雪梨”,依旧出现大量切条、整条视频等不同形式的侵权内容。此后,优酷先后多次发送侵权告知函,要求快手平台删除涉案侵权电视剧,快手依然持续放任用户上传作品剧集。仅优酷取证的30个侵权账号,在热播期内就有607集完整剧集,总播放量超过3300万次。
北京互联网法院11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快手平台有义务通过关键词搜索等方式注意并尽量防止用户上传侵权视频,而且在收到告知函后仍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制止侵权,构成帮助侵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法院判决快手赔偿优酷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6万元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这早已不是短视频平台第一次因为侵权问题被告上法庭。6月,在腾讯诉抖音侵权《斗罗大陆》一案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抖音发出诉前禁令,要求删除抖音App中所有侵害《斗罗大陆》动漫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过滤和拦截用户上传和传播侵害《斗罗大陆》动漫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8月,腾讯视频发现抖音存在大量有关热播剧《扫黑风暴》未经授权搬运剪切的侵权视频,将抖音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1亿元。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快手侵权《大明风华》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罚快手赔偿优酷经济损失28万元及合理费用1万元。11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禁令,责令B站立即删除侵权账号上传的《玉楼春》侵权视频,立即删除《玉楼春》相关侵权视频,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过滤和拦截用户上传侵权《玉楼春》的视频。
短视频通过照搬、切条、二创等不同方式侵权的问题由来已久,今年4月9日,53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及15家影视行业协会发表联合声明,将对网络上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为。
同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今年,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的呼声,支持、保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诉求:一是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二是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三是鼓励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发挥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的纽带作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扬
编辑/崔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