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街道办、社区和住建等部门的全程参与和指导下,四川乐山锦绣幸福海岸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首届业委会,并在街道办进行备案登记,但仅过去半年,就被撤销备案登记、收回公章,引发舆论热议。为此,该小区业委会一纸诉状将街道办告上了法庭。
10月28日,该案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业委会表示其成立符合选举办法,选举结果体现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并经备案登记,街道办的撤销行为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该街道办代理人承认,此前同意备案登记确实有错,属于“乌龙”,但该小区选举办法和表决结果均严重违法,备案理应予以撤销。
同意备案后撤销备案
街道办被告上法庭
井研县锦绣幸福海岸小区于2015年底交房。2020年7月,开发商向研城街道办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
随后,该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包括时任研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姚磊(组长)、井研县房地产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石建强(副组长)、城南社区党委书记胡启航和业主代表等13人。
在筹备组的组织下,小区按法定程序选出了首届业委会委员。2021年2月1日,业委会在城南社区、研城街道办进行登记备案。业委会成立后,先后召开了两次业主大会公开选聘出了新的物业公司。
令不少业主感到意外的是,8月27日,研城街道办突然贴出了一纸《通知》,称小区业委会选举违法,撤销业委会的备案登记。
“当初几个部门全程参与指导业委会的选举,同意备案并盖章,为何过了6个多月又撤销?到底谁该为此负责?”9月6日,业委会一纸诉状将研城街道办告上了法庭。
业委会:多部门参与筹备,对过程、结果予以确认
10月28日,该案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方业委会主任袁女士表示,业委会是在街办、社区和住建等部门的全程参与和指导下,制定选举办法、组织投票选举、唱票计票等,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据此,袁女士认为,如今研城街道办的撤销备案行为侵犯了业委会和全体业主的权益。
对部分业主对业委会选举的质疑,袁女士表示,井研县住建局已于1月25日通过“县委书记信箱”公开予以了回复,回复称该业委会筹备组会议决定事项及流程均按照流程进行并由社区代章公示。投票期间接到选票不实的反映后,研城街办牵头调查了100户业主的投票情况,99户表示投票出自真实意愿。
街道办:同意备案确实有错,
但选举出现违法,应撤销备案
庭审中,被告方研城街道办出示了当初业委会选举的选票,称经复核,发现有效票仅175张,与之前街办认可的有效票906张相去甚远。
对于无效票,街办认为主要是因为仅有勾画选项,没有投票业主的任何可追溯信息。业委会却认为,当初街道办牵头的筹备组制定的选举办法就规定了无记名投票,核实投票业主的身份信息由花名册记载,可以追溯。街道办称,仅有选票,未见过花名册。
对“县委书记信箱”的公开回复和街办、社区出具的《小区选票的情况说明》,街办代理人当庭表示,经核实,相关回复和说明内容是错的,同意备案也有错。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理应撤销备案。
此外,在当天庭审中,双方对街道撤销备案是否具有可诉性、撤销备案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出庭的一位研城街道办副主任最后表示,希望该小区重新选举一次业委会,以化解矛盾纠纷。
在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