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口气!人们不禁要问,这名行业协会负责人的底气从何而来?近年来,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违规敛财手段也形形色色“各显神通”。不少行业协会背后,都与政府相关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行业协会商会本该发挥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服务员、联络员,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一些协会却只扮演了收费员的角色,甚至收钱不办事、收钱乱办事、收钱办坏事。在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乱收费,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背景下,行业协会如此“吃相”实在难看。
几十元、几百元的会费、手续费、评审费等名目,钱虽不多,事却不小。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某些旗号搞垄断性收费,伤害了市场主体活力,扰乱了市场秩序,加重了企业负担,甚至还有损政府公信力。
行业协会商会“搭车”收费不是一时、一地的问题。在此前的国务院第四次、第六次、第七次大督查中,就发现过一些地区的协会存在“搭车”发展会员、收取会费的问题。既然多地存在、多次被发现,为何还会屡禁不止?这要从一些行业协会的前世今生说起。
有的是“穿着旧鞋走老路”。客观地看,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过去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办、主管,或者挂靠在行政机关、部门,历史上也确实积极有效地发挥过政企之间的桥梁纽带、提供咨询服务等作用。但是,随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推进,有的协会脱而不离,依然打“擦边球”,利用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有的协会虽然尚未脱钩,但存在着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自律性不强等突出问题。
有的是“钻空子找新套路”。近年来,随着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推进,一些审批服务权限下放,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个别地方缺少深入研究,对部分权限一放了之不管不问,致使个别领域、个别项目审批服务中,出现了“权力空窗”或者“政策空白”。一些投机分子乘虚而入,通过成立行业协会,打着服务的幌子,巧立名目开展所谓的手续代办、资质认证的项目,借机敛财,蚕食行政审批改革红利。
不管是“走老路”,还是“新套路”,要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运行,必须真正依法依规管起来。对于那些在新发展环境中“存在感”不强的协会,在稳妥、有序的前提下该脱钩的脱钩,该退出的退出;对于还承担着一些必要服务功能的协会,需要完善监管机制,依法治理其依附公权乱作为现象,改变“寄生”惯性,加强行业自律;对于钻空子的胡作非为者,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并且填补漏洞,防止再生。(陈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