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劝君不吃四月鱼,万千鱼仔在腹中。”然而,偏偏有人背道而驰。5月下旬,台州市公安局获悉线索,在临海市沿海海域发现有多条外省籍捕鱼船在禁渔期入海捕鱼。
对此,台州市公安局协调浙江省海警局和台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临海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对掌握的线索开展进一步侦查。
经过近两个多月的分析研判,摸清了基本组织脉络,一个以王某兴为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据了解,该团伙在临海、舟山海域一带组织多条捕鱼船在禁渔期进入东海捕鱼。但由于该团伙长期在海上作案,反侦查意识强,规避执法船只,给警方的抓捕带来了一些难度。
7月25日,正值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来袭,为了做好这次台风防御工作,台州渔政部门发布预警信息,要求所有海上的船只必须返港避风。借此机会,台州警方决定开展一次统一收网行动。
7月28日至8月2日,台州、临海二级警方联合浙江省海警等部门,出动百余名警力分别在临海、舟山等地统一收网,一举打掉该伙在东海海域流窜,集捕捞、运输、销售为一体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王某兴等84人,现场查封外省籍渔船琼临渔11609、冀滦渔03622等5艘,扣押涉案车辆2辆,渔具100余套,冻结银行账户资金30余万元。
经查明,今年5月至7月,该团伙“幕后老板”王某兴、陈某军等人在明知处于禁渔期期间,组织人员安排多艘捕鱼船分别在临海、舟山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
该团伙利用多种方式逃避侦查,通过“幕后老板”统一调度、远程指挥等方式,多艘捕鱼船以双船拖网等作业方式在临海、舟山海域非法捕捞,仅两个月的时间就非法捕捞青占鱼、带鱼、梭子蟹等水产品达150万公斤。同时,“幕后老板”又安排接鲜船将捕鱼船捕捞的水产品销往浙江、福建等地,涉案金额高达7500余万元。
警方介绍,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野生水产品的行为,破坏鱼类繁育,严重损害国家渔业资源,且本案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巨大、性质恶劣;此外,该团伙擅自关闭AIS船舶定位识别系统,容易引发海上船舶交通事故,不利于事故发生后的定位救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据悉,台州、临海两级公安机关强化部门协作,紧盯“捕、运、贩”等环节,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和窝点,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有力支撑了休渔期禁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保护了海域的生态环境,对提升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强化尊重、顺应、保护自然的理念起到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