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下载文档如何“免费”?一家公司打起了百度文库付费文档下载的主意。用户下载一个插件,便可免费下载百度文库的付费文档,这引发了一起不正当竞争诉讼纠纷。
8月10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百度公司诉苏州梦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梦西游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梦西游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梦西游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3万元。
百度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诉称,其是百度文库的经营者,梦西游公司通过淘宝店铺“梦西游网络科技”向用户提供百度文库用券文档和付费文档的下载服务,即用户通过使用梦西游公司提供的插件,可以浏览、下载百度文库的用券文档和付费文档。百度公司认为,梦西游公司的行为导致文库用户数量减少、浏览量降低,妨碍、破坏百度文库的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梦西游公司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295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
梦西游公司辩称,涉案插件不是其开发的,其不清楚、亦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插件的来源。部分提供文档下载服务的商品介绍中包括网站推广字样,目的是为了吸引搜索流量。关于其提供下载服务的文档类型,梦西游公司仅认可提供了用券文档的下载,不认可提供了付费文档的下载。
百度公司对百度文库内容是否享有合法权益?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百度公司通过正当、合法经营积累起文档和用户等经营资源,并据此获得经营收益、市场份额及竞争优势,上述合法权益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海淀法院认为,百度公司提交的证据已证明梦西游公司存在利用涉案插件提供百度文库用券文档下载服务的行为。梦西游公司将提供百度文库文档下载服务作为涉案店铺的主营业务,其清楚知悉百度文库产品和服务的运营模式,并在明知其行为具有不当性的情形下,采用隐蔽手段持续使用百度公司的重要经营资源进行牟利,主观恶意十分明显。
据此,海淀法院认为,梦西游公司利用技术手段,破坏了百度公司经营的百度文库产品及服务的正常运行,损害了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梦西游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3万元。梦西游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该案争议焦点为上诉人梦西游公司的涉案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以及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和合理支出是否适当。
法院认为,梦西游公司通过在涉案店铺销售涉案商品,运用技术手段突破百度文库的下载权限,消费者可以通过其方法下载百度文库文档。梦西游公司的涉案行为减少了用户自百度文库下载文档的数量,降低了百度文库用户购买相关服务的可能性,进而造成用户流失,影响了用户上传文档的数量,甚至影响广告收入等其他收益,侵害了百度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在赔偿数额方面,一审判决综合考虑调取的淘宝交易记录的性质、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以及百度公司对百度文库付出的维护成本、因涉案侵权行为造成的百度公司用户流量及增值收益损失以及梦西游公司侵权行为的主观恶意、梦西游公司拒不提交相关交易记录等多项因素,并结合市场规律,酌定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并无不当。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