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一周年,凝心聚力再出发,为进一步发挥“城管执法进社区”机制作用,强化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近日,永定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提升居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对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强化摸排,夯实工作基础
执法队员对本辖区内《居住小区台账》进行梳理、比对和完善,确认了25个社区的262个垃圾分类点位,居民反映强烈的30余个重点点位。同时,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标明,及时向上级进行反馈,确保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
明确执法重点,聚焦垃圾投放高峰时段
执法队员以上班前、晚饭后或者周末的垃圾投放高峰期为重点执法时段。重点检查四类生活垃圾是否分类投放,特殊垃圾是否按指定要求投放,是否存在个人翻拣已分类垃圾后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行为,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是否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
“菜叶和饮料瓶应该分开投放,您这样混投混扔是错误的......"检查中,执法队员发现未进行垃圾分类的人员,会立即进行制止,现场帮助指导其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的同时开展普法宣讲。永定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孙业付介绍,检查中,我们发现,目前大部分的居民都可以做到垃圾分类,但也有少部分居民仍将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投放,经过劝说后,居民也会立刻打开垃圾袋重新投放。
据了解,发现居民未进行垃圾分类的行为后,执法队员会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关于“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讲,号召当事人参加社区垃圾分类值守,希望居民通过值守真正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在以后的生活中真正做到垃圾分类。不按照相关安排参加活动的,则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照分类标准,强化执法处罚
孙业付介绍,执法队员对个人未分类投放和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坚持做好劝阻、书面警告、罚款“三步走”,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个人,直接立案查处,提高执法震慑力。
据了解, 在“城管进社区”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一个月中,永定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住宅小区115次,书面警告44人,立案处罚11起,共计处罚2000元。
年内,执法队还将继续开展城管进社区垃圾分类专项检查,针对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点位,集中力量逐一进行攻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秉持“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执法理念,加强垃圾分类日常执法巡查和参与桶前值守,强化对垃圾分类个人的宣传、教育及执法力度,同时督促物业和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垃圾分类精准入户指导活动,真正把垃圾分类做实做细,提升居民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对社区环境的满意率。
来源:永定路街道办事处
编辑/赵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