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11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6月12日(星期六)至6月14日(星期一)休市。
6月15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二、自6月10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线材、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螺纹钢、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6月15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铜、铝、锌、铅、镍、锡、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