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被护士提醒佩戴口罩,对其大打出手,将护士踹倒,并痛扇了对方一记耳光。涉事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后,又被挨打护士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5万元,并要求男子登报致歉。
4月7日,北京丰台法院长辛店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打人者称,“我也受到了行政拘留处罚,我已经付出了代价,我认为咱们应该相互谅解一下。”
男护士:因为提醒戴口罩 我被一脚踹到了床上
孟先生代理人诉称,2021年1月16日,申先生陪同醉酒朋友来医院急诊就诊,在急诊室时,申先生态度恶劣,多次干扰医生护士诊疗工作,但医生与护士基于医德,一直选择隐忍。之后患者经过救治,被送进急诊科病房。
孟先生是当天的值班护士,在查房时发现申先生没戴口罩,当时正值疫情严峻时期,当其提醒申先生携带口罩后,对方竟直接大打出手。孟先生被一脚踹到了隔壁的床上,还被扇了一个耳光,当时出现了血压升高、耳鸣、胸闷、头晕等症状,当晚入院治疗……
现孟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申先生赔偿自己医药费、护理费等一系列费用3.5万余元,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自己
打人者:我这么大岁数踹他一脚 不至于那么严重
申先生今年61岁,他说“因为当天中午多喝了几杯,冲动了。”
申先生称,当天中午他和几位朋友喝酒,其中一名朋友喝大了,几个人就带他去医院输液。陪床时,遇到了孟先生。
“当时听到这男护士说话特别生硬,和我朋友吵起来了,虽然没带脏字,但我接受不了他这个态度,就起来踹了他一脚。”申先生虽然承认自己踹了对方,但否认自己抽人一耳光,称“喝大了,忘了”,对于当时孟先生具体说了什么,他也表示“记不清了”。
申先生称,事后他带着450元礼物准备去看望孟先生,但路上被民警传唤,被拘留了5天。出来之后,自己又第一时间找到了孟先生道歉,对方也表示谅解。
“当时他们医院黄主任也在场,我朋友也在场,他明明表示了谅解,不知为何今天又把我告上了法庭。”申先生认为,对方起诉书中有不符之处,希望法院调取当时录像,虽然他表示可以按照发票金额实际费用报销,但认为孟先生要求的2万元误工费和5000元精神损失费虚高,“我也受到了行政拘留处罚,我已经付出了代价,我认为我们应该相互谅解一下。”
而在举证质证阶段,孟先生代理人直接拿出了医药费发票、工资单、现场视频和出院记录上为孟先生备注“建议休息一个月”的医嘱。
申先生则认为,“我这么大岁数,踹他一脚不至于那么严重。”其始终不认可对方伤情需要休息一个月之久的情况,希望法庭查证。
对此,孟先生代理人指出,孟先生作为医院护士,月收入并不稳定,月平均工资是根据2020年年度总收入推算出来的并表示,“我们会在庭后向法庭提交医院出具的扣除工资证明。”
庭上,法官出示了一组警方出具的出警记录及询问笔录。
结合警方提供孟先生、申先生、申先生朋友和医院其他医护人员的笔录,可以看出,2021年1月16日下午5点31分,正在医院急诊病房值班的孟先生报警,称自己遭到病人陪护家属的殴打,接警后派出所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17时许,孟先生在急诊科监护室给一病人扎针时,发现病房内一病人床前有包括申先生在内四五个人对病人进行陪护。
于是他上前劝说,称疫情期间规定病房只能1名家属陪护,请其他家属在外等候。
一陪护家属称:“你管得着么?”
孟先生:“您先把口罩戴上再和我说话。”
陪护家属又说:“你算干什么的!”
孟先生说,这时陪护家属中一名高个子男子出来了,上前抽了他一耳光,并用脚踹其胸口,将孟先生踹到床上,起不来了。据了解,孟先生口中高个子男子,正是申先生。
而申先生朋友和另外一名医护人员在笔录中提到,听见有人说“我这么大岁数了你别这么和我说话”,而后才发生的冲突。
同时,法院也调取了孟先生身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显示其身体所受损伤不构成轻微伤。
孟先生代理人认为,从询问笔录中可以看出,孟先生只是按照防疫规定,告诫申先生及其友人戴口罩,并无过激行为及言语,就遭到了殴打。
此后,法官组织了调解,由于双方未达成统一和解意见,法官宣布休庭,择日进行宣判。
文/王浩雄 实习生 田雨阳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