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性侵、虐待、校园欺凌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仍时有发生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3-10 11:53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举办2021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发生很大变化。

未成年人接触新事物的途径增多,同时风险也在加大。虽然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数量显著下降,但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性侵、虐待、校园欺凌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以及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性暴力犯罪仍然时有发生。一些案件不断突破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后果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全社会高度关切。”

他说,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虽然总量不大,但各方关切、影响重大。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用30个条文,从7个方面,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

据介绍,贯穿《意见》的一条主线,是要巩固和强化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提出了几项具体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正是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引领带动全国少年法庭工作的改革发展。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主要是探索通过对部分人民法庭改造或者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要由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而且要充实少年法庭的工作力量。

四是完善审判管理。少年审判不同于其他审判,除了要定罪量刑、裁断是非外,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帮扶或者矫治教育工作,因此,《意见》要求,对少年审判要进行专门统计、单独考核,以科学评价少年法官的工作业绩,调动、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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