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枪、弹弓、钢珠、捕兽夹……这些东西在一些不法分子手里,成为了猎捕野生动物的武器。在这些武器之下,黄鼠狼、画眉、棕背伯劳等野生动物都没能逃过一劫。
从2020年10月开始,湖南长沙4名男子趁工作后的空闲时间,在附近山林、河流,非法狩猎、捕捞野生动物。近日,4人被长沙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处置,有嫌疑人在审讯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几人一拍即合猎捕野生动物
今年1月上旬,长沙市森林公安局收到长沙铁路警方提供的一条线索:有人在雨花区一冷库附近山场猎捕野生动物。随后,长沙市森林公安局联合长沙铁路警方展开了调查。
1月19日,警方将正准备捕猎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余某3人当场抓获,并且在嫌疑人驾驶的面包车上发现了捕猎使用的捕兽夹、钢珠、弹弓等作案工具。
“经查证,从2020年10月到2021年1月,曹某等人多次到住所附近的山场捕猎野生动物。”长沙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大队民警邓属东说。
记者了解到,曹某、李某、余某3人为老乡。2020年6月,他们来到长沙市某水果市场做搬运工,下班后在山场附近闲逛时,发现山场上有野生动物,几个人一拍即合,动了非法猎捕的念头。涉案的另一名男子方某与曹某为朋友关系,方某得知曹某在山场猎捕鸟类后,也加入了捕猎的行列。
“我们还发现,他们不仅仅在山场猎捕野生动物。”邓属东介绍,曹某、李某、余某等人还使用电鱼设备,在长沙市跳马镇某小区附近河流捕鱼,并将非法捕捞的鱼类全部食用。
嫌疑人在审讯室痛哭流涕
随后,长沙市森林公安局立即对此事展开侦查。“我们搜查了他们的房间,发现曹某将射杀的鸟类清理后放置在冰箱,把猎捕的黄鼠狼的毛皮剥了下来,准备做成腊肉,还没来得及食用。”邓属东告诉记者,警方在曹某的租房内搜查出鸟类死体13只,黄鼠狼死体1只。经过询问调查,他们此前猎捕的鸟类均已被食用。
邓属东告诉记者,经鉴定,曹某使用的弹弓、钢珠、气枪等用于射杀鸟类的工具属于禁猎区禁止使用的工具;余某和李某放置于山场的捕兽夹也属于禁猎工具。
“这把气枪是他们从房东宋某那里借来的,这是宋某的父亲留下来的,目前宋某的父亲已过世。”邓属东拿起查获的气枪向记者展示。
记者了解到,经专家鉴定,涉案动物为国家保护的三有保护动物(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分别为4只白头鹎死体、4只画眉死体、2只棕背伯劳死体、3只珠颈斑鸠死体、1只黄鼠狼死体、2张黄鼠狼鼬皮毛。
近日,方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与曹某利用弹弓钢珠前往山场捕猎鸟类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余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和非法捕捞罪已被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某、方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邓属东告诉记者,审讯时,4人均对其罪行供认不讳。“余某在审讯的时候痛哭流涕,并说这辈子也不会再做类似事情了。”邓属东说。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