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天津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计划指出,2020年全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共计5100公顷。其中经营性房地产用地1200公顷。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050公顷,占总供应量的20.6%。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00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95.2%;保障性住宅用地5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4.8%。2019年底天津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为14.5个月,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量符合自然资源部住宅用地“五类”调控中“18-12个月维持供地水平”的要求。
以下为全文: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0年总体工作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基础设施及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安排,编制了《天津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原则
按照201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地出让工作批示精神,2020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为主导,重点保障市、区重点发展区域和城市重点项目的土地供应,对引育新动能产业和落实项目的工业用地应保尽保,统筹优先市、区偿债还款等土地出让,对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保尽保。
二、供应量与结构安排
由于2020年我市土地供应将继续承担着保障推进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的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作用,参照近三年平均供应量和上年度实际供应量,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全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共计5100公顷。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1200公顷。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050公顷,占总供应量的20.6%。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00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95.2%;保障性住宅用地5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4.8%。2019年底我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为14.5个月,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量符合自然资源部住宅用地“五类”调控中“18-12个月维持供地水平”的要求。
计划供应商服用地15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针对我市商业用房去化周期为79.8个月的实际情况,今年商服用地供应以满足民计民生和重大商业服务业项目用地需求为重点,减少商服用地供应量。
2.工业用地1100公顷。计划供应工业用地11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6%。充分保障我市产业项目用地需求,落实市政府“壮大制造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的要求。
3. 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2800公顷。计划供应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28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4.9%。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轨道交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三、供地区域分布
按照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和工业用地计划安排分布,津城市级土地收益区内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35公顷(另有梨园头地铁上盖项目投影面积为30公顷的地上空间),占总供应量的10.2%;津城市级土地收益区外供应615公顷,占总供应量的26.7%;滨城供应635公顷,占总供应量的27.6%;武清、静海、宝坻、宁河、蓟州五区供应815公顷,占总供应量的35.5%。
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划拨用地,根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用地供应计划统筹区域安排。
四、工作措施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年土地供应采用市区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综合管控,确保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和城市重点发展区域用地,加快市、区偿债土地和地铁上盖、棚改等项目出让,保重点、避风险。
2.采取供应计划弹性管理,可通过年中调整或计划外供应的方式,对引育新动能产业、落实项目的工业用地和疫情后建立公共医疗卫生长效机制项目以及停车楼、养老设施等社会服务设施用地应保尽保,促进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服务事业补短板。
3.结合目前市场经济发展形势,合理确定现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价格,通过统一规范土地出让条件、降低竞买保证金等方式,加大招商推介工作力度,吸引带动开发企业和投资企业参与土地竞买,提高我市土地市场活跃度和竞争力。
编辑/张郁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