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医患关系竟成获利工具 一医务人员贪污受贿获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0-15 13:59

医患关系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但是竟有医院的相关人员利用处理医院纠纷的职务便利,贪污受贿。

10月15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北京东城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北京市某医院医务科的职员尚某因贪污受贿70万元,获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90后男子尚某案发前系北京市某医院医务科的职员,任职医患关系工作岗位。2017年至2018年间,在处理患者刘某、王某、彭某与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时,他利用负责处理医疗纠纷工作的职务便利,以购买的虚假印章伪造医疗纠纷调解文书,并虚增医疗纠纷赔偿金,多次骗取医疗纠纷赔偿款共计165 724元。

2018年4月至10月间,尚某冒用患者身份信息,以购买的虚假印章伪造医疗纠纷调解文书,编造未真实立案调解的医疗纠纷案件,多次骗取医院医疗纠纷赔偿款共计512 768元。

2018年6月至8月间,尚某接受医疗纠纷当事人家属的请托,为当事人获取高额赔偿金提供帮助,后向当事人家属索取钱款53 000元。

2019年12月12日,他经医院通知后主动接受该单位调查,并于同日被移送公安机关。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

公诉机关认为,尚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建议对其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数罪并罚。

辩护人认为,尚某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全额退缴赃款并预缴罚金,自愿认罪认罚,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尚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且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上述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尚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贪污罪的犯罪事实,且在留置期间,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罪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归案后,全额退缴赃款,积极预缴罚金,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贪污罪减轻处罚,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

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尚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相关阅读
Qnews | 山东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贪污、受贿、滥用职权 获刑15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4-11
贵州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受贿贪污非法持有弹药 获刑12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2-26
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专职副主席贪污、受贿、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12-12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司长王登峰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山东高法 2024-03-18
山东机场原副总经理李伟贪污、受贿、行贿案宣判 获刑14年半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2-29
淮北一国企经理贪污受贿终审获刑14年半,曾三次被判无期
澎湃新闻 2023-09-27
死缓!江苏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费圣英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山东高法微信公号 2023-09-26
Qnews|犯贪污受贿重婚等罪 上海电气原副总裁吕亚臣一审被判20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2-1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