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防止印度非洲猪瘟传入我国
中新网 2020-05-28 15:02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防止印度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称,5月22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公布印度阿萨姆邦7起非洲猪瘟疫情信息。为严防疫情传入,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印度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印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在进境运输工具(如船舶、航空器等)上,如发现有来自印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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