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至今,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已有10日。北京正在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强化执法季行动。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海淀城管部门已对未按《条例》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共立案6起,已完成处罚4起。
5月7日,海淀城管执法局马连洼街道执法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宏润顺诚保洁服务公司,存在未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0元罚款;
5月7日,海淀城管执法局北下关街道执法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大慧寺7号院北京城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
5月8日,海淀城管执法局直属执法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惠民仁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人济山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存在消纳渣土未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对该物业公司处以2000元罚款,对无准运证运输的渣土车司机处以1000元罚款;
5月9日,海淀城管执法局上地街道执法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上地六街康得大厦底商熊猫范(餐馆),存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
大慧寺7号院北京翔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现已立案;北京文宇俊霖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交运、处理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现已立案……
据了解,自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海淀城管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自5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强化执法季行动。为精准指导各街镇做好生活垃圾专项执法工作,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和《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手册》对执法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动员。在检查过程中,把握“333”原则,根据检查范围不同将检查对象分为党政机关社会单位、餐饮经营者、居住小区三类对象,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明确三种执法标准,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消纳处理三个环节,通过加强巡查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协调联动、快速处置举报、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工作目标。
海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人介绍:“海淀城管执法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城管局和海淀区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打响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攻坚战,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截至5月10日,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80人次,车辆1452车次,检查党政机关社会单位、餐饮企业、居住小区2270个,宣传教育476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生活垃圾投放环节问题,执法人员积极进行引导,宣传告知,共批评教育262起,责令整改155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