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为共同合作开发启东“海上明珠城”项目,公司与绿城房地产签署《关于浙江启智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项目开发合作的协议书》、《关于南通新湖置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项目开发合作的协议书》(合称“协议”)。
根据协议,新湖中宝同意向绿城房产或其指定方(合称“绿城房产”)转让浙江启智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启智”)100%的股权及相应权利和权益(即间接转让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启新”)、南通启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启阳”)各50%股权及相应权利和权益),支付/投入合计为约11.51亿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为3.98亿元。
同时,新湖中宝转让南通新湖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南通新湖”)50%股权及相应权利和权益,绿城房产需支付/投入6.72亿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为7154.74万元。上述交易总价为18.23亿元。
公告显示,南通启新、南通启阳、南通新湖分别拥有启东55.54万平方米(约合833.06亩)、13.88万平方米(约合208.21亩)、31.48万平方米(约合472.13亩)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合并作为“海上明珠城”项目统一实施开发。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新湖中宝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本次交易产生收益6.6亿元,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其中4.6亿元计入投资收益,影响上市公司当期利润,2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上市公司当期利润。(上述数据未考虑最终税费情况且未经审计)
当日,新湖中宝还披露另一则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8月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启新的融资提供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4亿元,融资期限两年。截至目前,公司为南通启新提供担保余额为4亿元。
上述协议签署完成后,新湖中宝对于南通启新担保将转变为对外担保。同时,在浙江启智股权交割后,就南通启新尚未归还的融资余额,将由新湖中宝与绿产房产各就其中的50%承担担保责任;如融资方不同意调整担保措施的,则绿城房产就融资余额的50%向新湖中宝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新湖中宝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0.63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7.5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16和42.90%;无逾期担保情况。
编辑/李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