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培训贷、砍头息……在校园中,“套路贷”的“套路”可谓是花样繁多。10月11日下午,北京房山法院来到北京工商大学,为120余名大一新生做《远离“套路贷”违法犯罪 培养健康安全消费观》主题讲座。此次活动也是房山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房治久安”系列宣传活动之一。
活动现场,房山法院刑庭副庭长董杰法官首先讲述了几起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让学生们意识到“套路贷”的严重危害。据介绍,“套路贷”是一种概括性称谓,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然后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同时,董杰法官为学生们总结了“套路贷”的一些常见“套路”,他表示,“零元购手机”“免费美容还贷款”“岗前培训分期还”……这些“套路贷”在校园中的变化形式虽多,但实质上都是连环套路:先诱人条件引上钩,虚构流水设陷阱;然后巧立名目造违约,高筑债台盯车房;最后软硬兼施占财产,规模运作涉黑恶。
最后,法官提醒广大学生:要树立理性、健康、安全的消费观,可以通过参与学校助学项目、努力学习争取奖学金、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等多种合法合理渠道解决经济难题。一旦遇到来路不明的借款渠道,要及时避开套路陷阱。
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现自己正经历着疑似“套路贷”的不法侵害,一定要及时固定银行转账、同放贷人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及时向学校、家长寻求帮助,必要时与公安、司法部门取得联系,避免落入不法陷阱。
据了解,此次“送法进校园”主题普法活动旨在源头预防非法“校园贷”等变种“套路贷”的产生,让有关“校园贷”“创业贷”“套路贷”等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在源头,有效增强了大学生在金融借贷领域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升了大学生对“校园贷”“套路贷”等的识别能力,使学生充分树立理性、健康、安全的消费观。
通讯员 吴卫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