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6月24日,“章莹颖被绑架致死案”经陪审团统一裁定,被告克里斯滕森3项指控罪名即1项“绑架致死罪”和2项“虚假陈述罪”全部成立。美国时间7月8日该案将进入量刑阶段。
此前有观点称,伊利诺伊州自2011年废除死刑,担心克里斯滕森或许不会被判处死刑。对此,美国华裔律师刘龙珠表示,“这是不必要的担心,因为章莹颖案是在美国联邦法律系统内审理的。伊州法律废除死刑与联邦法律保留死刑,两者之间完全不冲突。”
刘龙珠律师解释,美国司法系统包含两套互相独立的系统,即州法律系统和联邦法律系统,两者同时在运行。“回到章莹颖案,最开始抓捕嫌犯、进行调查的主体是FBI(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检控的主体并非伊利诺伊州的州警察或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而是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审理该案的不是伊州的高等法院,而是联邦法庭。主审法官也是联邦法官,适用的法律则是联邦法律。”
就嫌犯克里斯滕森被指控一项“绑架致死罪”和两项向FBI作出虚假陈述的罪名成立一事,刘龙珠律师分析,就美国联邦法律来看,绑架致死罪的最高刑期是死刑,或是无期徒刑。“两项向FBI作出虚假陈述的罪名,单项最高刑期是5年,两项则是10年,罚款最高是50万元美金。”
目前,章莹颖的遗体仍未被找到,不少网友担心,这是否会影响陪审团对嫌犯的量刑?刘龙珠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定罪阶段第一天,克里斯滕森已经承认杀害章莹颖,所以尸体是否找到,不会影响陪审团是否判处其死刑。”
而在6月24日的结案陈辞中,克里斯滕森的代理律师一直在强调,克里斯滕森已经失去婚姻、学业目标,他对酒精滥用导致了杀戮。事发前,他的妻子正考虑离婚并与另一名男子约会,而克里斯滕森本人则放弃在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希望。代理律师还称,他之后与前女友布利斯建立了含有性虐和性暴力的关系。辩方律师声称,这是试图为陪审员绘制一张在章莹颖去世前的数周和数月内,有关克里斯滕森精神状态的画面。
对此,刘龙珠律师分析,辩方律师此举是为博取陪审团成员的同情。但他表示,“陪审团不会因为律师的单方说辞而改变想法。而且,从侧面来看,检辩双方结案陈辞后,12名陪审团成员不到2个小时内即一致做出裁定,裁定嫌犯‘绑架致死罪’罪名成立,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上已经正式认定了克里斯滕森的犯罪事实,陪审团内部并没有异议。”
刘龙珠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量刑阶段,陪审团认定判处嫌犯死刑的概率很大。“但这需要12名陪审团成员统一裁定”。刘龙珠律师称,其间可能会影响陪审团成员做出选择的因素,可能是个别陪审团成员认为“(法律中)不应该有死刑,而不是出于对嫌犯本身的同情”。据当地媒体报道,此前一名潜在陪审团成员曾表达“反对死刑”观点。刘龙珠律师表示,如果陪审团成员中存在预设立场者,或将成为章莹颖案嫌犯量刑阶段的“变数”。
刘龙珠律师称,按照美国司法审判的进程,进入量刑阶段后,需要两周左右的审理时间。但他指出,如果嫌犯最终没有被判处死刑而是无期徒刑,章莹颖的父母无权提出上诉。“案件的双方是检辩双方,除非在司法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情况下,检方才有可能提出上诉。但不排除检方是否会就有陪审员或存在预设立场提出异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香梅 张雅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