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水攻”马蜂窝 不慎喷入住户家中 居民财产受损 这事责任该咋划分?
西安晚报 2024-11-04 08:30

消防救援队进小区摘除马蜂窝为居民消除安全隐患是一件好事,然而,消防员在处理马蜂窝过程中不慎造成了居民财产损失。对于这样的事情,责任该如何划分?居民损失谁来承担?家住高新区的刘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处理马蜂窝,高压水枪喷射进居民家中

刘女士居住在高新区云顶园小区6号楼,家里是复式结构5-6层。8月25日晚上刘女士从外地出差回到家,发现自家6层书房地板被水泡着,天花板、墙板还有地面上都是树叶和马蜂尸体,还有破碎的蜂巢组织。书房的水顺着楼梯流至5层,导致楼梯及地板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侵蚀。

她赶忙联系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赶来帮忙进行了清理、打扫。她这才知道,6号楼北面一棵树上出现一个较大的马蜂窝。8月24日傍晚,消防救援队来小区处理马蜂窝,由于马蜂窝距刘女士家较近,高压水枪喷射进了她家。当晚,刘女士打开空调乘凉,没想到几分钟后电路就跳闸了。第二天,刘女士联系空调售后检修后确认是中央空调外机遇水后控制主板被烧坏所致。

后来一段时间,家里的地板及墙面陆续暴露出各种渗水引发的问题,刘女士找来装修公司及空调售后对房屋进行定损,空调售后报价3.3万元维修空调主板,地面及墙皮修复费用约为1.2万元。

三方协商多次,意见仍无法统一

10月29日,记者从刘女士家书房窗户朝外看,发现8月份被处理的马蜂窝又出现了,大小和一个篮球差不多。书房外墙上挂着空调外机,目前仍无法使用。记者观察发现,6层书房和5层杂物室受损较为严重,墙面壁纸的水渍已经泛黄,壁纸连接处鼓包翘起,楼下天花板受潮发霉,墙皮脱落。楼梯垭口水渍明显,实木地板有变色迹象。

对于刘女士家的遭遇,小区物业——陕西嘉和雅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位李姓项目经理告诉记者,当天他就在现场,由于正值傍晚,大家都没注意旁边住户的窗户是否关闭。消防员只在现场要求物业工作人员疏散围观群众,封锁两个出入口。小区物业也是第二天接到刘女士电话,才知道刘女士家中情况。

事后,刘女士多次找物业及消防部门协商,还通过市民热线进行过投诉。消防部门回复她,现场处置时和物业沟通过方案,也做好安全处置工作,但水花四溅是不可控因素,不存在过失或故意的情形,且消防出警属于义务性质,对于业主家的损失消防部门表示歉意,消防部门已经联系物业,物业表示也将尽最大能力协助业主解决。

后来,刘女士还和物业董事长沟通过此事。通过聊天记录记者看到一位王姓董事长是这样回复:经过调查了解并咨询公司法务认定消防处理马蜂窝一事,物业公司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但考虑到刘女士是小区业主,出于人道主义,物业公司可以补偿15000元,但物业公司无任何责任,如果有异议,刘女士可以走司法途径。陕西嘉和雅馨物业李经理也证实了此事,并表示8月27日时已经先行垫付5000元空调修理费用。

10月29日,记者来到当时出警的枫林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一位知晓此事的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此事一直在推进中。“此前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因此不能提供可参考的意见。消防站处理马蜂窝是无偿、公益行为,物业和业主是这件事的受益方。希望大家多一份理解,我们中队目前没有这笔款项拨付,所以无法赔付那么多钱。”

专家律师各抒己见,友好协商是原则

那么,刘女士家的损失该由谁承担?10月30日,记者先后咨询资深物业工作者以及两位律师。资深物业专家何志恒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绿化负有养护、防虫灭虫的工作职责。物业因自身不具备专业能力消除马蜂窝这一客观原因,请求消防人员提供专业帮助,物业服务人员负责并主动作为应该给予肯定,消防救援队处理马蜂窝的行为更要给予肯定,因此在本次事件中消防救援队并不承担主要责任。“我觉得这是物业服务人员考虑不周才导致的,不能让帮忙的消防队员人累,心更累。”因此,何志恒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应该负较大责任。

上海国瓴(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流律师则认为,在本次事件中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从法律的认定上来说,消防部门在清除马蜂窝的过程中未能充分预见可能造成的损害,存在过错,属于侵权行为。而物业服务企业未提前告知业主,未尽到保护业主财产安全的责任,也要承担侵权行为连带责任。

北京市万商天勤(西安)律师事务所罗震东律师则建议,应急管理部门、物业公司、业主应本着公平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本次纠纷。罗律师认为,此次事件中,消防救援人员的行为涉嫌侵权,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业主作为受益者,主动免除侵权行为人的部分责任更符合公平原则。他解释,接到求救信息后,消防救援人员赶往现场履行清除马蜂窝的职责,作为专业人员,应当预见到使用高压水枪喷射可能造成的后果。在用水枪喷射马蜂窝的过程中不慎将水喷入业主家中导致财产损失,是本次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侵犯了业主的财产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业主的财产损失。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关系,其有义务保障服务单元内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救援”行为发生时,物业公司作为参与者,有义务通知相关业主关闭窗户,并对空调外机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但在实际过程中,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本次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从整个事件来看,受益者是全体业主,消防救援人员使用水枪时造成业主财产损失,是过失所致。因此,作为受益者的业主如果能够主动免除侵权人的部分赔偿责任,更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罗震东说。

文/王甜甜 冯金乐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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