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上海证券报 2024-08-01 15:48

近日,广州市人大官网发布《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从智能网联汽车的产业发展、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创新应用、安全保障、法律责任等6个方面,规范和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出行服务场景的应用。

条例草案中的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融合通信与网络技术,可以与外界实现智能信息交换,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在应用场景创新方面,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机场、港口、车站等干线和交通枢纽开展创新应用,并支持用于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出行服务,除危险货物运输外的物流配送、快递配送等场景。

在服务管理平台方面,条例草案提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建设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对智能网联汽车运行轨迹、运行参数等运行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等工作。在本市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等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接入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

在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方面,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测试主体在本市已经开展的测试情况,制定不同的道路测试和应用条件;对技术成熟度高的测试和应用主体,简化办理条件和流程。已经或者正在其他城市进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在本市申请开展相同活动的,可以对其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结果进行直接确认。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和责任认定标准,要求相关企业保障数据存储和事故分析。要求智能网联汽车有关企业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等创新应用活动时,应当保证汽车车载设备按照规定连续、完整记录和存储汽车事故或者故障发生前后有关位置、运行状态、驾驶模式、车内外监控视频等数据,数据存储期不少于三十日。

《2024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白皮书》显示,截至2024年6月,广州已开放827条测试道路,双向里程3327.87公里,累计测试里程位居全国前列。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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