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日前出台《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综合评级企业,突出分类施策”“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信贷支持,支持合理消费”“规范市场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四个方面,出台了18条具体举措,旨在着力保障群众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洛阳新政提出,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备案。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加大对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不仅放松了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洛阳还对商业贷款也做了调整。新政明确,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鼓励开发针对“新市民”住房按揭贷款产品,灵活设置准入门槛、信用评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等条件,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对区域优势明显的二手房贷款房龄调整为30年以内。支持开展法拍房按揭贷款业务。
在对房地产企业管理方面,洛阳还提出差别化管理、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优化预售资金监管、适当延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4月24日下午,洛阳市长徐衣显主持召开全市房地产企业座谈会,深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强调要把握趋势、优化供给、打造品牌、守住底线,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徐衣显强调,房地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关系发展全局和民生福祉。一要正确认识形势,坚定发展信心。各房地产企业要站位大局、立足长远,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政策端宽松、资金端利好、发展端强劲、需求端丰富、供给端转型等趋势,抢抓政策机遇,加快企业转型,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