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价格几千元的“论文代写”服务,最终收到的是一篇大一新生写的“人生第一篇论文”,想退钱时,对方却“人间蒸发”。每逢开学季或毕业季,潜伏在各个校园群及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的论文代写群体便活跃起来,“专业代写”“硕博团队”等字眼屡见不鲜。尤其是每年3月至6月,在毕业和求职的双重压力下,论文代写业务量及价格总是“水涨船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联系到多名被论文代写服务“坑”了的大学生,他们少则被骗了数百元,多则被骗了数千元,自吞苦果。
基于庞大的消费群体和旺盛的市场需求,“论文代写”服务的黑灰链条一直禁而未绝。在这条完整的产业链条中,从需求端的“客户”到供应端的“写手”“中介”等,有一套规范而完整的运作程序,在潜规则的隐藏与保护下,打击和治理的难度较大。更甚的是,行业的粗放发展模式下,论文代写的骗局也层出不穷,造成大量学生上当受骗。学生作为纯消费者,论文代写经费来自于父母提供,少数人还是借贷的途径获得,因为追求捷径而上当受骗,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也面临着被处分的风险,此类现象值得重视和关注。
通常来说,受骗者举报是打击违法行为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治理社会乱象的必要之举。有了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全民共治才有坚实的基础保障。然而,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量的受骗者在被骗后,鲜有人主动寻求外力救济,或者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提供相应的证据协助整治,而更多是隐忍和放弃,对违法行为给予了放纵和迁就,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探析。
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等均属于违规行为。究其所因,还在于花钱让人提供“论文代写”服务,由枪手代写论文的做法属于一种违规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靠“论文代写”服务作假的人员,已经取得学位的,可以撤销其学位;仍然在读的,可以开除学籍;在职人员除接受纪律处分外,还应通报其所在单位。
巨大的作假成本可以形成震慑效应,其目的在于让人心生敬畏而“不敢想”,或者“敢想而不敢做”。不过,由此所产生的另一个负面效应是,“做之后则不敢声张”,一方面主动报告等于“自投罗网”,依据相关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相较于金钱的损失来说,摊销学位、开除学籍、纪律处分都是当事人难以承受之重;另一方面,若没有受骗者的主动检举揭发,隐蔽的“论文代写”行为就不会被发现,诈骗行为也无以受到打击,行业乱象也很难得到根本治理。
就治理效能来看,这种现象不应也不能持续。让受骗人勇敢站出来揭露真相,成为打击“论文代写”黑灰产业的有生力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构建容错纠错机制,让受骗者获得“将功补过”的机会。比如,凡是采取有偿方式获得“论文代写”服务的人员,无论其受骗金额的大小,都应鼓励其主动说清问题并提供相应的线索证据,为公安、网监等部门调查处置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学校等管理单位应视其“自首”“揭发”的情况,以及通过作假方式获利多少等综合因素,在处理上可以从重或者减轻,如能批评教育的,就不必开除学籍,能组织处理的,就不必纪律处分,如此既能有效保护主动说清问题和提供线索的积极性,又能切实保护个人权利和打击违法行为,也实现严慈相济、宽严有度的协调统一。
著名教育家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就指出:“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既怀之以德,又严之以法,构建起容错纠错的机制,才能在出现错误时主动承认和改进错误,也才能为诱发错误的土壤进行治理。从这一点来说,论文代写服务不少学生被“坑”却不敢声张并非保护初衷,也非治理的本意,亟待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给予改善。
文/堂吉伟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