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一男子违规燃放烟花,200元没了
潇湘晨报
2022-01-30 17:23
为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轻城市环境污染,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各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2022年1月28日,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金银山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一名违法人员被处以罚款的处罚。
1月28日16时许,金银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五桥广场有人燃放烟花。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场对违规燃放的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方某如实供述了违规燃放烟花的事实。目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方某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其本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表示了悔恨。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树立文明新风,强化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益阳良好城市形象。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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