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是迈出了这一步,心里也轻松了,踏实了。谢谢你,唐警官。”11月12日中午12时,因犯下命案而逃亡17年的李某,在女儿女婿的陪同下从江苏宿迁驱车700公里,来到武汉洪山公安分局珞南街派出所投案自首,为其17年的逃亡生涯画上了句号。
17年前的冲动改变人生轨迹
2004年10月,时年40岁的李某,见表弟徐某在珞狮路幸福村附近开了一家湖南米粉店生意不错,便带着妻子从湖南老家出发到店里帮工。然而过了不到两个星期,李某卷入表弟与他人的房屋纠纷,一家人的命运就此改变。
2004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许,李某正在路边用刀刮牛肠,房东杜某带领3名男子前来讨要房租,表弟告诉李某自己来解决此事。然而没过多久,李某听见店里打了起来,便拿着刀冲了进去。混乱中,李某一刀刺向杜某腹部,杜某应声倒地。
17年逃亡夜不能寐
作案后,李某将刀扔进草丛,拦了一辆出租车逃亡黄冈,连夜乘坐火车前往江西南昌,并于次日乘火车前往广州,从此开始了四处漂泊的流浪生活。
李某说,这些年自己一直东躲西藏,靠着捡垃圾为生,只要一听到警车的声音就觉得是来捉自己的。在辗转打听到杜某死于自己刀下,内心感到更加痛苦,时常夜不能寐,更加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我很想见到我的妻子、女儿,但是又害怕,每次与她们联系都是找不同的人借电话。”李某告诉民警,案发时,女儿只有10岁,17年来自己对妻女的思念与日俱增。
今年10月,李某在电话中告诉女儿,自己再也不想过这种流浪的生活,希望投案自首。
17年的心结终于放下
11月初,珞南派出所所刑侦副所长唐启团接到李某女儿打来的电话,电话中,李女士并没有透露父亲的姓名,只是试探性咨询投案自首的相关问题。尽管如此,唐启团还是通过对案情的描述猜到了对方的身份,虽然李某在被列为逃犯后杳无音信,但洪山警方17年来一直没有放弃对嫌疑人李某的追抓。
在与李女士的沟通中,唐启团得知李某又改变了主意,于是反复向李女士宣传法律知识,让女儿做父亲的思想工作,通过7天不懈努力,思想一直处于纠结状态的李某终于下定决心,与过去告别。他告诉女儿,自己目前就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
11月10日,李女士和丈夫驱车从陕西赶到江苏,阔别17年的父女相见后抱头痛哭。看见自己离开时只有10岁的女儿已经长大成家,李某心里五味杂陈。一家人稍作休整,从宿迁出发抵达珞南派出所投案自首。
来到派出所,李某非常平静,“这17年过得太慢,无时无刻煎熬着我,对于我犯下的罪,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感受到解脱的并不只是李某一人,第二天,唐启团收到李女士离开武汉时发来的短信:“感谢唐叔叔,除了父亲,我也从阴影里走出来了。”
文/魏娜 罗维舟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