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患者治疗结束可以直接回家吗?在8月4日举行的第十五场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大锁表示,新冠患者治疗结束后还需接受14天康复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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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检测发现7例确诊,均在隔离人群中
2021年8月3日0-24时,南京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在集中隔离点人群当中发现),没有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8月3日24时,南京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23例(其中78例为轻型,143例为普通型,2例为重型),其中江宁区191例、溧水区12例,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各4例、 高淳区2例,玄武区、栖霞区各1例。
截至目前,223例确诊病例均在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目前所有患者病情尚平稳。
发布会上,杨大锁还通报了第四轮部分区域大规模核酸检测筛查的情况。
截至8月3日24时,南京已基本完成第四轮部分区域大规模核酸采样工作,共采样567.5万人(含补检人员和隔离点、封控区、发热 门诊等重点人群),其中549.4万人已完成检测。筛查期间,共发现7例确诊病例,均在隔离的重点人群中核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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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患者治疗结束可以直接回家吗?
现在很多人都很关注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情况,也想知道这些患者在治疗结束后是否可以直接回家。发布会现场,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大锁进行了解答。
杨大锁表示,目前确诊病例都在第二医院汤山院区治疗,治疗结束符合出院条件的并不可以直接回家,而是要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14天的康复隔离,14天后核酸检测阴性的话就可以回家了。但与此同时,还要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这个14天最好不要外出,如果确需外出的话,必须是要向社区报告,社区同意方可,而且外出期间除了戴好口罩,保持1米线外,也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要到密闭的场所,不要参加聚餐等。
特别提醒
这些涉疫案件敲响警钟,39人被依法处理
发布会现场,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秉德还介绍了疫情期间严厉打击造谣、妨碍防控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况。 王秉德介绍说,禄口国际机场疫情发生以来至8月3日,南京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涉疫案件37起,依法处理各类人员39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10人,行政拘留8人、罚款警告11人,批评教育7人。发布会现场,王秉德还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
●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7月22日晚,贺某(女,33岁,南京本市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检测出我有新冠、阳性”“本人在夫子庙上班接触的人多”等不实信息,被快速转发扩散,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7月23日,贺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核酸采样插队扰乱防控秩序 7月29日下午,宋某某(男,64岁,南京本市人)在秦淮区一核酸采样点,不听从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穿过警戒线插队并殴打防疫工作人员,造成核酸检测现场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7月30日,宋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检查
7月31日中午,葛某某(男,59岁,南京本市人)骑电瓶车经过江宁区上元小学门口防疫检查点时,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检查,强行骑车将防疫工作人员拖倒在地,拖行十余米,导致防疫工作人员身体多处擦伤,严重妨害了防疫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7月31日,葛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出租车违反防控规定载客离宁 7月28日下午,杨某军(男,45岁,山东兰陵人,南京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驾驶出租车在栖霞区搭载2名乘客出城,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因违反南京关于全市出租汽车不得离宁的疫情管控规定,杨某军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违反防控规定逃避离宁查验 8月2日下午,徐某(男,30岁,安徽蒙城人)、戴某某(男,18岁,安徽蒙城人)因无“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无法通过离宁查验点,遂翻越围栏、绕道通行,引发疫情外溢风险。8月3日,徐某、戴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棋牌室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7月31日晚,许某某(女,39岁,南京本市人)在玄武区本人所经营的棋牌室聚集多人打麻将,违反南京关于“暂停棋牌室等密闭场所营业”的疫情管控规定,引发疫情扩散风险。8月2日,许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文/刘丽媛 薛玲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