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警方首次通报吴亦凡事件,根据警方通报内容,吴亦凡与都美竹唯一一次见面,发生性关系属实。在调查过程中,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一名诈骗吴亦凡和都美竹的“双向”诈骗犯。7月31日,距警方首次通报9天后,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那么,吴亦凡被刑拘,意味着什么?他的加拿大国籍有可能让他减轻处罚吗?对此,有律师解读称,警方只有在掌握了犯罪相关的线索才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警方通报,因为涉及到多人,吴亦凡的性质比较严重,警方在侦查中应该投入不少人力。如果最终进入审判阶段,吴亦凡被判处有期徒刑等,他将在中国服刑,服刑完之后将会被驱逐出境。“不管案发在国内的什么地方,虽然他是加拿大国籍,但肯定要适用中国法律,要在中国服刑。”律师说。
吴亦凡深陷风波第59天:被北京市朝阳公安刑拘
这场风波,其实早在6月2日就开始了。6月2日,都美竹的好友及姐姐在微博相继发声,称吴亦凡在与都美竹交往期间进行冷暴力,突然在今年四月“消失”,导致都美竹精神状态越来越差。
从7月8日开始,都美竹本人微博以吴亦凡的“半脸照”为开端,相继发布与吴亦凡相关的数条微博,迅速引发网友关注。都美竹出示多张聊天记录,举报吴亦凡“有一个专门加未成年女孩的微信号,以MV选女主角、工作室签约新人的方式,把女孩叫去玩酒桌游戏和灌酒。”都美竹还称,女孩们的照片“被放到酒局上,像商品一样被挑选”。
7月9日,都美竹发微博称自己准备报案,向警方提交所有材料。
7月16日,都美竹发文称自己已报警,但暂未起诉,并请有相同经历的受害者带着证据和自己联系。
7月17日,都美竹放出账户名为“WU YI FAN”的转账记录,两笔共50万。都美竹发文称,“转账为先斩后奏”,对方要求的和解协议其实是给她的“认罪书”。
“你实则是金玉在外,败絮其中!”7月18日,都美竹发布该长文后,登上热搜榜,并收获网友1080万的点赞。该文直指吴亦凡涉嫌“诱奸”“迷奸”其他女孩,“受害者年纪越来越小,”都美竹称。她还称,希望吴亦凡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退出中国娱乐圈”。
7月19日早上,吴亦凡本人发布微博,首度回应此事件,对都美竹举报的“选妃”“诱奸”“强奸”“未成年”等内容均予以否认。吴亦凡微博称,他只在2020年12月5日的朋友聚会中见过都女士一次,没有灌酒、没有收手机、没有她描述的“细节”情况,聚会上有人可作证。
同时,吴亦凡工作室称,已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受此事件影响,7月19日,多个品牌终止与吴亦凡合作,限制显示或删除与吴亦凡相关的宣传内容。
7月19日傍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微发布消息称,演艺人员是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传播的重要主体,社会公众对明星艺人的道德品质寄予更高要求。对于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演艺从业人员道德品质、职业操守,以及相关舆情,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道德自律委员会始终保持高度关注。无论法律制裁,还是自律惩戒,都需要依据事实,不能仅凭网络“爆料”。演艺人员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如若违背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影响,行业自律惩戒也绝不会手软。
7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通报此事件,并有了一个初步的调查结果,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警方仍在调查中。
7月31日晚间,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解读:吴亦凡若最终获刑将在中国国内服刑
7月31日,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有情节恶劣、强奸多人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起淮表示,他已经看了通报,在他看来,警方通报称有网络举报吴亦凡“涉嫌与多名女性发生关系”,目前吴亦凡已经被刑事拘留,可以看到,警方在受案以后,经过进行初步侦查和调查,掌握了部分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后警方经过调查,认为吴亦凡已经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一种对人身的限制,本身是刑事案件前期的一种措施。根据他的经验,一般情况下,警方只有在掌握了犯罪相关的线索才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张起淮称,根据警方的通报,因为涉及到多人,吴亦凡的性质比较严重,警方在侦查中应该投入不少人力。现在看,吴亦凡应该很快就会被提起逮捕,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之后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如果检方觉得证据方面材料不够充分,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张起淮表示,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逮捕需要证据确凿充分。警方在通报中也提到了吴亦凡的国籍信息,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为他是加拿大公民而影响了对他的量刑或者案件的进程。像吴亦凡这种公众人物,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他相信警方办案一定会非常谨慎缜密,发布消息也会非常审慎。这是对被害人的回应,也是对社会公众关切的回应。
如果最终进入审判阶段,吴亦凡被判处有期徒刑等,他将在中国服刑,服刑完之后将会被驱逐出境。“不管案发在国内的什么地方,虽然他是加拿大国籍,但肯定要适用中国法律,要在中国服刑。”
两人唯一一次见面饮酒后发生性关系 都美竹“决战”网贴系网络写手撰写
关于“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故警方暂未作出更多情况披露,但根据此前北京市朝阳分局7月22日的通报显示,吴亦凡与都美竹唯一一次见面,发生性关系的情况属实。
据警方通报,2020年12月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某凡执行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某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次日凌晨至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酒后在吴某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当日下午,都某竹在吴某凡家中用餐后自行离开,期间两人互相添加微信。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此后至2021年4月期间,两人保持微信联系。
另外,根据警方调查,都美竹的千字“决战”网贴系一网络写手撰写。2021年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遂由刘某文于6月2日以“刘美丽同学_”微博账号发布都某竹被吴某凡“冷暴力”的博文,7月8日至7月11日,都某竹跟进发布3篇博文。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牟取利益,主动联系都某竹,经商议后,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7月16日起由都某竹通过微博账号陆续发布。
事件背后:吴、都二人从未直接联系过 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一“双向”诈骗犯
而在案件的调查中,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一“双向”诈骗犯刘某迢(男,23岁)。
据通报显示,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看到都某竹和吴某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遂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期间,刘某迢虚构女性身份,以曾被吴某凡欺骗感情欲共同维权的名义骗取都某竹的信任,使用昵称为“DDX”微信号与都某竹联系,获取都某竹与吴某凡部分交往情况信息。7月10日,刘某迢利用获取的信息冒用都某竹名义与吴某凡律师联系,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名索要300万元赔偿,并将自己和都某竹的银行账户一并发给吴某凡律师。同时,刘某迢使用“北京凡世文化传媒”微信号,自称系吴某凡律师,与都某竹协商达成300万元的和解赔偿,但双方未签署和解协议。
7月11日,吴某凡母亲分两次向都某竹账户转账50万元。此后,未得到钱款的刘某迢继续冒充都某竹,向吴某凡律师索要剩余250万元未遂。后又冒充吴某凡律师要求都某竹签署和解协议,否则索回50万元。都某竹同意退款后,刘某迢冒充吴某凡律师将本人的支付宝账号提供给都某竹,都某竹陆续向该账号转账18万元。刘某迢被抓获后,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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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夕 李铁柱
编辑/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