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斗门一名女子因醉驾被查,竟然在警车上咬伤交警……
当天晚上8时25分,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正行驶在X582县道,刚来到五山小学路段,被在该路段查车的斗门交警拦停。
开车的是一名女子,戴着一顶鸭舌帽,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摘下帽子后,只见她眼神迷离,脸色泛红,一股浓郁的酒气散发出来。斗门交警大队林警官立即拿出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测试,很快,测试仪滴滴作响,数值飙升到200以上。
但女子似乎不清楚数值的含义,一边嘟嘟囔囔地说着“车子我不要了,让我走行不行……”一边踉跄着往一旁走。
林警官立即阻止女子,并准备将女子带往医院进行血检。刚一靠近警车,女子突然变得很激动,嚷嚷着要离开,始终不肯配合。经过林警官再三严肃警告后,女子才坐上警车。
不料,在去往医院途中,女子不停大喊大叫。见交警不为所动,突然,她一口咬上了林警官的胳膊!林警官强忍着痛,立即将女子拉开控制住。
为了防止再次发生意外,林警官通知派出所民警前来协助,女子才肯进行抽血检查。直到这时,大家才发现,林警官不仅被女子咬伤,手臂更被抓伤多处。
很快,女子的抽血结果出来了:209.5mg/100mL,属于醉驾。
经调查,女子当天晚上受邀去朋友的生日宴会。饭桌上,大家纷纷举杯为朋友庆生,她也跟着喝了大半瓶红酒。散席时,女子骑摩托车回家,结果半路遇到交警夜查。酒精逐渐上头,她情绪激动,最后还做出了咬人的危险举动。
肖某因醉酒驾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同时她因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被处以罚款32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而肖某咬伤执勤民警的行为已涉嫌袭警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悉,自2021年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入刑,最高可判七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三种情况都属于袭警罪:一是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物品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二是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三是虽然未实施暴力袭击,但是以实施暴力相威胁,例如有杀害、伤害等言语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