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申国君介绍,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自己身在其中自觉开展教育整顿,而且也立足职能,积极为教育整顿贡献检察力量。
“比如这次整顿活动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进行专项整治,检察机关承担着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14类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能。”
他说,各地检察机关认真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这类办案数据今年1至3月大幅上升,共立案267人,同比上升2.1倍。其中,县处级以上16人,同比上升1.7倍。
数据显示,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较多的有:徇私枉法罪74人,占立案总数的27.7%;玩忽职守罪61人,占22.8%;滥用职权罪56人,占21%;虐待被监管人罪19人,占7.1%。
“应该说,今年第一季度各地都在不断发力,比如广东立案侦查35人,去年同期2人;山东21人,去年同期5人;浙江19人,去年同期5人。随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全面开展,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数量可能还会进一步提高。”
申国君说,这次还将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进行专项整治,检察机关趁势而为,持续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监督,办案数量同比大幅上升。
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0790人,同比上升72%,较2019年同期上升42.1%。
其他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办案数量也呈上升态势,比如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9178件,同比上升3.6倍;对监外执行活动不当监督9729人,同比上升2.6倍;对财产刑执行违法监督4507件,同比上升2.2倍,较2019年同期分别上升61.6%、89.4%、52.3%。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熊颖琪
校对/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