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中院通报,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害人亲属原告已与被告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已就本案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也已全面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通报称,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与被告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于2019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六被告的起诉,本院经审查予以准许。
经本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与被告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已就本案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也已全面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2017年6月22日5时07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公安机关通过外围调查,发现保姆莫焕晶存在可疑情况。经过审查,莫焕晶初步交代了其于22日5时许,使用打火机点燃客厅内物品实施放火的犯罪事实。
7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对“蓝色钱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