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5)》、《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5年)》、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说,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新类型案件理论和实务研究,及时完善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司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她提到,强化政策引领和规则指引。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民法典绿色原则对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服务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司法服务“双碳”指导意见,审理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纠纷司法解释、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指导意见,发布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碳市场建设等典型案例,深入研究涉碳交易和用能权交易、生产者延伸责任、绿色低碳义务范围、企业破产中的环境债权等重点难点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
“助力绿色产业和绿色能源发展。”杨临萍说。
践行能源安全战略,妥善处理涉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领域纠纷,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助力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此外,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
她介绍,依法审理涉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碳排放配额清缴等纠纷案件,推动完善碳交易机制,加强涉碳法律适用交流、实践案例分享。
“例如,北京法院审理的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纠纷案,明确碳市场的交易主体不限于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完成结算交割的合同应依法认定合法有效,为重点排放单位购买碳排放配额提供了规则指引和法治保障,助力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杨临萍还提到,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规范适用生态环境替代修复方式,维护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功能,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
她介绍,按照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将遴选发布一批气候变化法律适用专题指导性案例,不断完善绿色低碳发展裁判规则。
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和相关领域单行法关于绿色低碳发展新制度新规范,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彰显人民法院践行“两山”理念、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 樊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