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莱士等4家餐饮店存食品安全问题被立案查处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9-15 15:55

9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近期连锁餐饮企业网红餐厅门店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华莱士一门店因食品加工、储存场所环境脏乱、并与污染源距离较近等问题被通报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关注连锁餐饮企业及网红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食品安全问题通报如下:

“华莱士”公司名称:北京华强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EGDQ3H;营业场所:北京通州区砖厂北里132号楼1层108。当事人食品加工、储存场所环境脏乱、并与污染源距离较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处罚日期2021年9月12日。

“老马牛肉面”公司名称:北京兰临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0B7Y45Q;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256号商-4号。当事人食品加工、储存场所环境脏乱、存在蟑螂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处罚日期2021年9月12日。

“云河月”公司名称:北京云河月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6615752587;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256号商A-2至A-4号。当事人超范围经营冷荤凉菜,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处罚日期2021年9月12日。同时,当事人食品加工场所环境脏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处罚日期2021年9月12日。

“万家乐粥铺”公司名称:北京合和万家粥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2MA00CNUW8T;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256号商B-5、商B-6。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处罚日期2021年9月12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 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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