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苑|培训机构关群跑路 疫情后该如何维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6-03 15:27

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状态下,无论是幼儿早教培训还是中小学课外辅导,均仍处于休眠状态。早在疫情之前,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就已呈现多发态势:大规模闭店、欠薪跑路、预付课程款无法退还等等。而持续近半年之久的疫情更是让教育培训机构举步维艰。

6月3日,北京顺义法院针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类型化分析,并向广大家长、教育机构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发现

疫情期间预付费类纠纷增多 教育培训领域尤甚

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疫情期间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及相关案例》指出,受疫情影响,家政、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场所不能正常经营,导致相关纠纷增加,特别是在教育培训方面。

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受疫情影响,原本线下培训无法进行,改为线上后,因网络运行不稳、师资不到位、授课效果不同等原因,消费者不满培训质量;对于线上课程,消费者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经营者实收价款,引发双方争议;消费者提出取消、变更培训服务,如退费、补课等,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

甚至教育培训机构因无法复课导致经营困难,出现了门店关闭、欠薪跑路、预付课程款无法退还等现象,由此引发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据统计,顺义法院2019年至今共受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206件,其中判决结案96件、调解结案50件、撤诉60件。

顺义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高蕾介绍,疫情期间,部分教育机构选择取消面对面教学,转战线上进行“云”服务。例如一些语言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老师当上了网络教学“主播”,一些儿童体能训练机构也采用了提前录制视频发送学员进行自主学习的教学方式。

但有些家长反映线上课程品质不高,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费,而培训机构往往会拒绝家长的退费请求。

因上述情况家长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该类合同的,考虑到疫情冲击下企业确实面临经营困境,加之教育培训合同的履行期较长,法院一般会先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变更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减免价款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

高蕾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事由确实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的,会依法支持。”

纠纷

经营压力大优质教师流失 质量下滑

综合审判庭法官李晓丽介绍了一起因培训机构资质、教师资格引发的纠纷。胡某在某教育培训机构接受外籍教师一对一英语课程学习,交纳课程费28500元。

胡某母亲发现,该教育机构在上课时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指派经验丰富的美、加国教师进行授课,且外教迟到、早退,多次无故缺勤,甚至在外教签证到期前强迫胡某突击上课,致使胡某在培训后非但英语没有进展,反而对英语学习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

对此,高蕾表示,部分培训机构在进行宣传时以“某某名师授课”、“外教一对一教学”等为噱头吸引家长,且在课程免费试听过程中也确实由名师、外教进行教学。

但没过多久教育机构就以名师离职、外教回国等理由将原本较为优质的教师队伍进行任意更换。

高蕾认为,面对疫情,经营压力较大的培训机构难以负担优质教职工的高薪待遇,出现教师跳槽、离职转业、人员流失等现象,由此引发学员上课兴趣不高、教学质量下滑、教学效果不佳等问题,家长也对此产生不满情绪,要求退课退费。

特别是在一些声乐类、绘画类等具有人身属性的培训项目中,学员在试课时因认可某些教师的资质或授课风格才选择购买培训课程,一旦更换教师,该培训合同目的可能无法实现。

“家长在签订此类教育培训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自身所认可的某某教师授课。否则一旦形成诉讼,法院难以认定机构违约。”她提醒。

店关群散人跑路经济受损 不能正常上课

机构店面门窗紧锁、“您呼叫的用户无人接听”、“你已被踢出群聊”、“该群已被群主解散”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学生家长索赔无门。

一些培训机构在售课时与家长约定采用信用卡分期或分期信用消费贷款的付费形式,即使机构关门,学员家长仍需按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偿还贷款。

个别教育机构会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选择关闭部分门店以降低营业成本,导致学员交通出行、重新适应教学环境等成本增加。            

李晓丽法官提示,培训机构因拖欠租金等原因而闭店,无法继续提供正常教育培训服务,该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合同解除后,培训机构应当对退还尚未完成的课程费。

支招

学员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通常以预付费的形式支付一个培训周期的费用。预付费这种消费方式和即时消费的方式都是成熟市场可靠的消费选择,但预付费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商家经营不善可能会出现卷款跑路、不予退费的情形。

鉴于在实践中往往面临维权难的境况,顺义法院通过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类型化分析,向家长、教育机构及相关部门均提出了建议。

学员家长要树立“三个意识”

1、理性消费意识

在线下教育培训复工后,部分培训机构可能会采用高折扣预付费的形式吸引消费者购课消费,但其在资金管理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可能存在风险,家长更应保持理性,警惕高折扣带来的高风险。

品牌强、口碑好的教育机构在抵御诸如新冠肺炎等风险冲击方面的能力比较强,是家长们的优先选择。

2.维权意识:面对疫情冲击,学员家长应随时关注机构经营状态,主动联系机构负责人,询问其履约能力等信息,为及时维权做好充分准备。

3.证据意识:在购买培训课程时,要妥善留存合同文本、缴费凭证等书面材料。教育机构一般采用APP或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在线约课及课程消费记录,家长应注意随时将这些电子数据进行截屏保存。

培训机构要诚信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教育机构要担起社会责任,诚信经营。遇有需要变更的情况,应及时与学员家长协商一致,重新确定合同的履行内容。建立应急处突机制,防止意外发生。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收费管理。出台指导性范本,对于合同中与学员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细化规定。建立保证金、第三方托管、保险等管理制度,预收资金余额超过风险警示标准的,应当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 白龙


相关阅读
Qnews|北京二中院:教培机构合同中称预付培训费不退不换 实为无效条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5-29
北青快评 | 培训机构资金托管不能“脱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9-18
知名艺术培训机构突然闭店,是否涉嫌“职业闭店人”式跑路?
央广网 2024-05-26
教培机构关店前还在鼓动家长交费 专家:教培机构此类行为或涉诈骗罪
法治日报 2024-04-12
名称不得含有“学校”“进修”“专修”等 北京发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28
立好规矩让文艺类校外培训规范经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1-15
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5000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1-14
破解校外培训“跑路”风险 无锡公证机构已监管预付培训费193万元
扬子晚报 2023-10-11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