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4日),演员王一博以肖像权纠纷为由起诉《陈情令》出品方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主体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该案定于2026年10月8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若被告逾期未到庭,法庭将依法缺席裁判。根据法院公示信息,2026年8月21日,法院已完成对部分被告的起诉状及开庭传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案件案号为(2026)鄂1303民初4951号。
作为本案最受关注的被告,新湃传媒曾是文娱行业的现象级公司。2019年,由其出品的《陈情令》成为暑期档爆款,不仅创下播放纪录,还带动了国风音乐、衍生周边等多元商业开发。王一博在剧中饰演蓝忘机一角,由此获得广泛关注。然而,近年来该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公开信息显示,仅2023年,新湃传媒就先后9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文书显示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支付工资、服务费等”。截至当时,该公司累计被执行金额已超191万元,而其CEO王鑫名下被执行总金额据称高达4098万余元。
2023年10月,晋江文学城曾发布声明,明确指出由《魔道祖师》改编的《陈情令》及延伸产品版权已经到期,未经官方授权的一切宣传、销售行为均属违规。 [cite:3]这一声明的时间节点,与王一博方面主张的“合作结束后持续越权使用”形成呼应。
除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外,本次诉讼被告的主体还包括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子沐有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科洛舍(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及随州市曾都区欣存词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 其中,中国数字文化集团系《陈情令国风音乐专辑》实体唱片出版发行单位;科洛舍文化曾获授权制作剧集周边小卡、胶片卡等收藏类衍生实物;北京子沐有声负责实体唱片经销;欣存词电子商务商行则为线上销售商户。
不过,与此前多为针对外部商家未经授权使用肖像的维权不同,此次诉讼的对象是曾经的合作出品方,这使得案件具有了行业内的特殊意义——它触及了演员与制作方之间关于肖像授权期限和范围的模糊地带。
王一博一方主张,当年拍摄《陈情令》期间,演员肖像仅授权用于剧集正片播出与项目周期内的官方宣传,授权范围有明确边界。 剧集完结、合作关系终止后,被告方持续越权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变现,具体行为包括:制作并售卖印有演员肖像的周边小卡、DVD(Digital Versatile Disc,数字多功能光盘)等衍生产品;将片场花絮素材恶意剪辑并用于付费传播;以及在乙女向衍生游戏中擅自使用演员角色形象。上述行为均未获得艺人的二次授权。
法律界人士指出,剧集版权与演员肖像权属于两种独立的权利属性。演员许可的是"在剧集中出现",不等于许可出品方在合作结束后无限期、全场景地将其形象用于商业牟利。此案若胜诉,将为影视衍生开发中肖像权授权的边界划定提供重要判例参考,促使出品方在开发周边、游戏、联名产品时须单独与艺人签署授权协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祖薇薇
编辑/ 胡克青
签发编辑/ 倪家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