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召开妇女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情况联合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多起北京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妇女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张某某与李某某(女)于2021年1月结婚,2023年6月至10月间,张某某在家中多次殴打李某某,致使李某某多处骨折及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2024年5月7日,经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5月31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刑罚。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张某某始终拒不认罪,李某某因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所作陈述反复不定。办案检察官通过多次释法说理与谈心谈话,找准矛盾症结,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在此基础上,张某某转变态度,认罪认罚。经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张某某同意向李某某支付20万元赔偿及150万元离婚补偿,李某某出具了谅解书,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针对李某某惧于遭受家庭暴力不敢起诉,希望有关部门协助其解决离婚问题的诉求,检察机关支持李某某提起离婚诉讼。2025年5月6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随后检察机关联合区妇联、属地镇街及派出所,共同协助李某某搬离原住址,回归正常生活。
针对李某某就诊记录中多次提到被打伤,但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问题,检察机关以该案为切入点,调取了辖区涉家暴病案材料,发现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遂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制发检察建议,有效凝聚辖区反家暴合力。
据介绍,为促进双方回归正常生活,检察机关讲法理、述情理、解心结,深入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减少对立冲突,促成双方对离婚及赔偿补偿问题的和解,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切实维护了受家暴妇女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注重“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民事检察依托与区妇联“线索移送+特邀检察官助理”机制对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情况开展调研,并支持被害人起诉离婚保障其平等行使起诉权;公益诉讼检察完善辖区内反家暴相关制度落实,有效凝聚辖区反家暴合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 胡克青
校对/ 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