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说,坚持规范文明司法,有效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各地法院在企业因诉讼纠纷陷入困难时,在严格依法基础上做实规范文明司法,积极促进企业脱困创业、活力经营、健康发展,让广大企业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廖向阳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运用多元解纷、先行调解等机制,成功化解涉企纠纷177.62万件,有效降低企业解纷脱困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比如,某木器公司因厂房所在地被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被责令停业关闭,在未获得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迫搬离,维权多年未果。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认真梳理案情,打破案件调解僵局,促成某市自然资源局与该木器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明确约定政府一方向公司分期支付补偿款4546万元,这起行政补偿争议得到了圆满解决。”
二是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对12.06万家涉案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案件14.88万件、执行标的3604亿元,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比如,海南、江西两省法院协调推动解决跨省查封难题,促成海南某生物科技公司被多家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依法得以解封,盘活该企业,并关联带动2600多个渔业养殖大户经营增收。”
三是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恢复266.96万人次,帮助所涉企业重返市场、创新创业。
“比如,在北京某建设集团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北京西城法院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暂不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保证被执行人在建工程和招投标项目正常运转。被执行人分4次清偿了剩余全部债务及利息,案件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效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 樊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