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北京地铁站口首次纳入“门前三包”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1-15 15:38

首次将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纳入“门前三包”责任人范围,负责轨道交通出入口建筑物、构筑物向外延伸的一定范围,解决地铁站周边秩序问题;“门前三包”共治码今年将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推广,市民可以随手拍、随手报,共同参与“门前三包”监督……1月15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热情,为提升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效能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内容优化 厘清多方治理边界

1985年,北京在全国首创“门前三包”责任制,1999年进行首次修订,为各地探索城市治理模式创新提供了北京样板。但随着城市和社会发展,旧版规章呈现出不适应、不协调、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为破解当前“门前三包”实践中的痛点、堵点与薄弱环节,《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近期完成再次修订,并于1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据市城市管理委督考处工作人员冒翠娥介绍,针对当前城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修订后的新版“门前三包”规章将责任内容从原先的“包卫生、包绿化、包社会秩序”,调整为“包卫生干净、包容貌整洁、包环境有序”。

例如,按照旧版规章,商户原本需要对门前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进行种植和管护。但如今,“种花”“浇树”早已是园林绿化部门的工作,无需商户自行操作。因此,新版规章明确,商户只需做到不损害门前责任区内的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即可。

这也就意味着,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环卫等专业作业单位要定时清扫、及时保洁,园林绿化等单位也要履行绿化维护主体责任。而沿街商户等“门前三包”责任人,只需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配合,如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废弃物、积水、污迹等,对绿化及其设施仅做到不破坏即可。“多方形成互为补充、协同治理的格局。”冒翠娥表示。

此外,新版规章还特别明确,“门前三包”责任人不得擅自设置地锁、栏杆、石墩等设施,要确保公共空间整洁、畅通。这也就意味着,在“门前三包”范围内私设地锁等设施“占车位”的行为被明令禁止。同时,城市家具运行维护单位也要加强对城市家具的巡查养护。

管理范围扩容 地铁口明确专属责任人

地铁站口首次纳入“门前三包”范围,是此次规章修订的一大亮点。过去,地铁口的管理责任归属一直没有明确规定,有的由属地负责,有的归地铁运营单位管理,还有一些地铁口属于“管理模糊地带”,缺乏明确的管理责任人。

在前期立法调研过程中,市城市管理委发现,地铁周边的秩序问题较为突出,因此本次立法特别将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纳入“门前三包”责任人范围,由其负责轨道交通出入口建筑物、构筑物向外延伸的一定区域。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地铁口的“门前三包”范围,将以地铁用地的红线为基准,红线内属于地铁产权及管理范围的区域,均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其中,在卫生干净方面,地铁口要及时清除垃圾、废弃物、积水、污水、污迹,及时清理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在容貌整洁方面,要维护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的整洁、完好;在环境有序方面,地铁口不得出现违规停放车辆的行为。此外,若在地铁口发现共享单车及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等影响环境卫生、城市容貌和环境秩序的问题,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同时,新版规章还明确了共享单车以及快递、外卖等经营者的责任:共享单车企业须配备专人负责车辆停放、调度与回收,及时清理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车辆;快递、外卖平台及经营者需督促从业人员规范停放车辆。

创新治理模式 共治码全域推广引全民参与

如今,北京不少商户的“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上都增设了共治码。市民若遇到乱停车、路面脏污等难以解决的问题,可扫码上报,相关部门会及时协助处理。

扫描二维码后,手机页面会立即显示该商户的“门前三包”责任区基本情况。此外,系统还设置了“群众曝光”“单位自查”“属地管理”等功能按钮。市民点击“群众曝光”按钮,即可在线上报暴露垃圾、扫雪铲冰不到位、堆物堆料、私装地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还能同步上传照片并在地图上精准定位。

冒翠娥介绍,新修订的“门前三包”规章,立足“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推动问题解决。商户等责任人不再是单纯的管理对象,更是城市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与受益者。责任人对“门前三包”范围内,他人实施的影响环境卫生、城市容貌和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负有劝阻义务;劝阻无效的,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

市民也可通过扫码方式,在线上举报“门前三包”相关问题。目前,本市已率先在朝阳、海淀、顺义、昌平等区铺开“门前三包”共治码应用,今年力争推广至全市范围。共治码既方便责任人扫码上报问题,也便于管理人员扫码开展巡查,同时实现了市民“随手拍”“随手报”的监督参与模式。为便利国际友人参与,顺义区还设计了中英双语反馈界面,进一步提升了参与的便捷度。

对于“门前三包”责任履行情况成效显著的责任人,区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予以奖励。目前,西城区德胜街道已实施“积分兑换”制度,责任人通过履行责任打卡积分,可兑换小礼品或商业优惠;朝阳区光华北一街为表现优秀的商户授予流动红旗,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治理氛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编辑/ 周超
签发编辑/ 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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