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历史 | 《清平乐》里的“公用钱”究竟是什么钱?
我们都爱历史 2020-05-05 19:00

《清平乐》讲到范仲淹好友滕宗谅被检控滥用“公用钱”。这个“公用钱”究竟是什么东东呢?一些观众不明就里。

范仲淹解释过公用钱的性质:“国家逐处置公使钱者,盖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还,有行役之劳,故令郡国馈以酒食,或加宴劳,盖养贤之礼,不可废也。” 换成现在的说法,公用钱就相当于台湾地区实行的“特别费”,主要用于出于公务需要的宴请、招待、馈赠、捐赠、补助。公用钱的数额,“随州郡大小立等,岁自二百贯至五千贯止”,如宋真宗年间,朝廷拨给广州的公用钱为“五十万”钱(500贯)。公用钱必须由知州与通判联署签字才可以领用,“皆长吏与通判署籍连署以给用” ,每一笔支出都要在账籍上登记清楚,接受审计。

公用钱有时也被写成“公使钱”。但是,在宋代,“公用钱”与“公使钱”实际上是两回事,只不过常常被人混淆了。公使钱是朝廷拨给领有节度使兼使相、节度使、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等荣衔的长官的个人津贴,“皆随月给受,如禄奉焉”。公使钱的数额,依长官的官阶分为若干等,从五百贯至二万贯不等。长官可以自由支配属于他的公使钱:“旧制,刺史以上所赐公使钱得私入”;“方镇别赐公使钱,例私以自奉,去则尽入其余”;“(公使钱)不隶州府,(长官)自以亲吏领之,岁杪上计则入其余” 。

今日台湾地区的“特别费”,其实也是分为两块:其中二分之一需要用票据报销,并接受审查,类似于宋代的公用钱;另外二分之一则由行政长官按月签字领取,自由支配,无须记账、结算,类似于宋代的公使钱。你应该记得,2007年,马英九曾被检察官控以在担任台北市长期间涉嫌贪污“特别费”。但法官最后裁定,行政长官签字领取的那一半“特别费”,为“法定薪资外之实质补贴”,马英九不存在贪污“特别费”的行为。

时光倒流回到一千年前,滕宗谅面临的指控,跟马英九差不多。不过,有一点我们应该先说明:滕宗谅涉嫌滥用的,是属于地方政府公务经费性质的公用钱,而不是属于长官个人津贴性质的公使钱。这是跟马英九的情况又不一样的地方。

我并不相信滕宗谅是一名贪官,私吞了公用钱。滕宗谅并不贪财,只是花费公款一直大手大脚,之前他知湖州,“大兴学校,费钱数十万”,通判、僚吏都认为滕宗谅从中捞足了油水,因此滕宗谅离任审计时,不肯给他签字,还是大学者、新任知州胡宿出来为滕宗谅证明清白。滕宗谅去世时,身无长物,“及卒,无余财” ,生前他经手的公用钱,应该都用于公务接待与馈赠游士故人了,而非入了他私囊。但说他“枉费公用钱”,却是确凿无疑的。

因为滥用公用钱,滕宗谅被贬到岳州。北宋时,岳州(今湖南岳阳)差不多就是一个蛮荒之地。不过,滕宗谅到底是豪爽之人,不会太计较穷山恶水。他上任不久,便决定重新修葺岳州的岳阳楼。

这一次,滕宗谅不敢动用公款,而是采用了类似“众筹”的办法——岳州有不少“老赖”,欠债不还。滕宗谅便发布一个通告:“民间有宿债不肯偿者,献以助官,官为督之”,意思是说,凡是讨不回债款的债主,如果愿意将他们的一部分债权捐献给政府修建岳阳楼,政府将协助他们追债。于是“民负债者争献之,所得近万缗”。

滕宗谅自己掌管这笔巨款,“自掌之,不设主典案籍。楼成,极雄丽,所费甚广”。按王拱辰的说法,滕宗谅从中捞到了不少油水,“自入者亦不鲜焉”,可是“州人不以为非,皆称其能” 。

滕宗谅显然是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的人,其操守也不必怀疑,但我们不能不指出,他也是一个藐视制度的人。一些人很欣赏他,如范仲淹、欧阳修;另一些人则很看不惯他,如杜衍、王拱辰。

岳阳楼建成,滕宗谅请老朋友范仲淹写了那篇千古传诵的《岳阳楼记》;又请大书法家苏舜钦手书《岳阳楼记》,刻于石碑;再请著名篆书家邵觫为《岳阳楼记》石碑“篆额”,时人将滕楼、范记、苏书、邵篆合称为“天下四绝”。

编辑/ 王静


打开北京青年报APP阅读原文
相关阅读
《岳阳楼记》为何非写不可?
北京晚报 2025-06-08
历史|武力值拉满,戍边的范仲淹强到可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5-20
历史|“醉翁亭记”背后的侵占财产案
我们都爱宋朝 2023-10-19
街边2块钱一根的烤肠,里面究竟是什么肉?到底能不能吃?
科普中国 2022-11-06
历史 | “抱缊角人”究竟是什么人?
我们都爱宋朝 2022-02-23
历史|《清平乐》之外 “见钱眼开”的宋仁宗
北京青年报 2020-05-18
历史 | 《清平乐》里的张茂则,历史上真有其人吗?
女史 2020-05-14
历史 | 《清平乐》中的男一号宋仁宗赵祯,其历史地位究竟如何
历史D学堂 2020-05-06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