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逃避债务将股权转让前妻,北京大兴法院判决“撤销转让”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4-20 14:34
近日,大兴区人民法院举行新闻通报会,发布2025年商事案件审理情况、风险提示及八大典型案例。大兴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成桂钦发布该院在发挥司法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的八大典型案例。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则案例中,陈某为逃避债务,将名下股权无偿转让前妻,被法院撤销转让。
据介绍,某公司对陈某的债权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但之后某公司发现,陈某在收到执行通知次日,将其持有的某餐饮公司100%股权无偿转让给前妻李某。某公司诉请撤销该股权转让行为。
大兴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在明知自身负有大额债务的情况下,向关联方无偿转让股权,直接导致责任财产减少,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综合债务形成与股权转让的时间关联性、当事人特殊关系、转让无对价、债务人无其他财产等因素,法院认定该行为影响债权实现,依法判决撤销转让行为并恢复股权登记。
成桂钦表示,判决紧扣关键事实,打击了债务人通过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债务的行为,为债权人的维权之路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向市场传递了司法维护公平交易、坚守诚实信用的鲜明导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 刘忠禹
签发编辑/ 马晓晴
校对/ 杨波
实习生/ 尤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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