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始实施,“好天气”标准更严格。新标准之下,我们大气污染治理该往何处去?作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所长贺泓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那些容易实施、见效快的减排措施基本已落地后,要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就要更加重视自然力量,以城市自净方式消纳污染物,最终实现“零污染”的目标。
摄影/田洪俊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成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导向。
贺泓认为,新标准对标世界卫生组织相关指导值,其实施带来的首要收益就是全民健康层面的提升,同时也将推动污染治理走向更加精准,进一步拉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已进入深水区,那些容易实施、见效快的减排措施基本已落地,后续治污面临诸多“硬骨头”。贺泓直言,目前燃煤、钢铁、建材等高排放产业已实现或接近超低排放,机动车排放标准也从2000年的国一升级至国六,国七标准也在制定中并即将发布,国七标准实施后,将实现净零排放,排放标准的加严空间已大幅压缩。“现阶段我们还是针对污染源进行防治,不断升级排放标准,但是这样的做法总有一天会走到尽头,即使再升级,也是收效甚微。”贺泓说。
“排放标准没有再加严的空间了,但是我们的经济还要发展,困难就在这里。”贺泓说。面对这一难题,他提出了两大解决思路:一是治理更加精准,从消减健康风险的角度出发,精准识别并消减那些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让治污成效更贴合民生需求;二是重视自然的力量,利用自然方式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他为此提出了“自净城市”的概念,就是让城市拥有自我净化能力。
“大气本身具有自净能力,但城市的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远远不足,提升城市自净能力,本质上就是扩大环境容量,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更多生态空间。”贺泓说,长远来看,在将污染源排放控制到极致的基础上,理想的目标是实现城市自净能力与污染物排放的平衡,达到“零污染”的状态,即所有污染物排放都能被自然净化系统消纳。“这是一个遥远的目标,但是我们在朝这个方向努力,我想总有一天能够达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 马晓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