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博物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关于立法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首次以法规方式提出北京建设博物馆之城的目标,并对博物馆的发展促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条例(草案)提出,国有博物馆每年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00天,非国有博物馆每年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240天,鼓励博物馆延时、错时开放。支持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
首次以法规方式提出博物馆之城建设目标
北京博物馆资源丰富、体系完整,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具有重要地位。2000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博物馆条例》,为博物馆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5年,国务院制定出台行政法规《博物馆条例》。考虑到本市法规内容与国务院《博物馆条例》多处不一致,且实际工作已按上位法执行,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止该条例。
近年来,北京着力打造博物馆之城,为总结北京博物馆管理实践经验,同时解决博物馆分类指导机制不完善、博物馆退出备案程序缺失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起草项目,并在今年进行审议。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总则中提出,“本市建设彰显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博物馆之城”,这也是以法规的方式首次明确提出博物馆之城的建设目标。
高等院校、企业设立的博物馆应常态化开放
为推动博物馆之城建设,条例(草案)提出,本市推动建设代表国家形象、引领事业发展、具备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博物馆,重点培育弘扬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的特色博物馆,鼓励设立填补区域空白、门类空白的精品博物馆;本市推动中央单位、军队在京设立博物馆,建立央属、军队所属博物馆服务对接机制;本市支持高等院校依托办学历史、学科特色和教学科研实物等资源设立博物馆;支持企业依托发展历程、产业遗存、传统技艺与品牌文化等资源设立博物馆,高等院校、企业设立的博物馆应当健全经费保障和开放服务管理制度,保持常态化向社会公众开放。
博物馆设立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博物馆建设应当坚持规划引领、规模适当、经济适
用、安全节能的原则,避免重复低效。鼓励优先利用现有公共设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革命史迹、老旧厂房等兴办博物馆,但应确保消防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条例(草案)还针对堵点卡点,疏通了审批路径:确实无法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按照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的原则,应当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或者采用消防性能化方法进行设计,符合开展特殊消防设计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
鼓励博物馆延时、错时开放
条例(草案)还从开放时间、讲解制度、文创产品等多个方面对博物馆的社会服务进行规范。
条例(草案)提出,博物馆应当向公众公告具体开放时间。无正当理由,博物馆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国有博物馆每年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00天,非国有博物馆每年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240天。博物馆开放时间应当考虑群众的工作、学习和休闲时间等因素。鼓励博物馆延时、错时开放。
为优化参观体验,条例(草案)提出,博物馆应当合理确定瞬时最大承载量,建立健全观众疏导和行为管理制度,优化参观体验;完善购票和入馆管理措施,保障观众平等参观权利,维护博物馆的公益属性。同时,条例(草案)提出,支持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博物馆未实行免费开放的,应当向未成年人、成年学生、教师、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
讲解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博物馆应当制定讲解制度,对馆内讲解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博物馆应当提供免费讲解,鼓励通过技术措施提供免费线上讲解;鼓励博物馆组织馆长、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科研人员、策展团队、志愿者开展公益讲解活动。
直播等活动不得妨碍正常参观游览秩序
条例(草案)还对博物馆的管理体系进行了规范。藏品收藏与管理方面,条例(草案)提出,
博物馆应当明确本馆收藏范围与入藏标准,可以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交换等方式取得藏品;取得藏品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藏品真伪和价值进行鉴定评估,不得接收不符合入藏标准、来源不合法或者来源不明的藏品。博物馆应当建立藏品日常保管、安全防护、藏品清点等管理制度,并报文物部门备案;依法加强文物藏品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博物馆拟将藏品作退出处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博物馆拟将接受捐赠的藏品作交换、调拨、退出处理的,应当按照与捐赠人约定的协议办理;无约定协议的,应当事先取得捐赠人同意。
观众管理方面,条例(草案)提出,观众参观博物馆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展品、设施和环境。在博物馆内开展直播、研学、商业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博物馆管理规范,不得妨碍正常参观游览秩序。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博物馆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拒绝提供服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 周超
签发编辑/ 马晓晴
